私家车首次登记税率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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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1年公共收入保障(汽车首次登记税)令》,以下汽车首次登记税税率已于今日(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时起生效:
汽车类别 税率
私家车应课税价值:
(a)最初的150,000元 40%
(b)其次的150,000元 75%
(c)其次的200,000元 100%
(d)余额 115%
运输署发言人说:「其他汽车类别的税率及有关的汽车首次登记程序则维持不变。」
市民如有查询,可致电1823电话中心或运输署香港牌照事务处(电话:2804 2637)。
完
2011年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