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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广东及澳门今日(九月一日)就《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的初步建议,共同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
环境局副局长潘洁博士表示:「《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旨在透过建构三方长远合作蓝图将大珠三角地区发展成具有示范意义的绿色宜居城市群。」
潘洁博士说:「这是首个三地共同参与编制的区域性专项规划。谘询文件提出了将大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一个低碳、高科技、低污染的优质生活城市群的目标及愿景,并在环境生态、低碳发展、文化民生、土地利用、交通组织等五个领域提出初步合作方向及建议。我们希望通过公众谘询,就文件中的各项合作建议听取市民意见,以凝聚社会共识,使未来推动落实《专项规划》的工作得到有力的支持。」
谘询期间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将纳入下一阶段的研究以完成《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谘询文件提出的主要合作方向包括:
(一)提升环境生态质量:巩固完善大珠三角区域生态安全体系,规划及协调香港红花岭及深圳梧桐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地区生态保护工作;制定联合管理计划,以保育伶仃洋水域的中华白海豚及保护其生境;并会就湿地管理科研加交流。推进水环境质素管理和水污染控制;以及深化改善邻近水域环境质素的合作。加强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控制合作,粤港两地在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2002-2010年)》的基础上,完成二○一一至二○二○年香港及珠三角地区空气污染物减排计划的共同研究;优化区域大气监测网络及信息共享机制;以及研究控制大珠三角海域大气污染,例如研究要求在大珠三角港口靠泊的船舶转用更清洁的能源等;
(二)促进低碳发展及加快转变大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式: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并会逐步建立和完善粤港澳清洁生产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在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下,促进可重用物料的跨界循环再利用合作;支持新能源及再生能源发展,促进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广泛应用;以及推进清洁能源供应与基建发展的合作,包括研究区内对清洁能源的整体需求及发展潜力;
(三)推进跨界文化交流、教育、社会福利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更紧密合作:构建多元一体的区域文化体系;加强支援跨境学童的交通服务;促进港澳的社会服务提供者在珠三角营办安老和残疾人士福利机构;以及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及应急机制;
(四)优化和推进跨界空间协调发展和珠三角的空间发展模式:继续推进各跨界空间合作先行区的规划和发展,例如落马洲河套地区、深圳前海和广州南沙新区等;以及开展跨界快速轨道交通走廊沿线空间协调发展联合研究;及
(五)促进发展绿色交通和便利通关:优化区内城市的交通结构,推动客运交通体系以轨道交通为骨干;促进慢行交通及交通工具节能减排;研究逐步延长口岸通关时间。
「共建优质生活圈」的构思早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提出。香港与广东省及澳门于二○○九年十月共同开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目标是研究大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长远合作方向。
潘洁博士指出:「共建优质生活圈体现了经济、社会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将居民的生活质量置于区域发展的核心考虑。编制《专项规划》的基本出发点,乃大珠三角区域内的所有城市都是命运相关的共同体,区域发展的共性问题需要超越行政边界的共同合作。意识到粤港澳三地有不同的行政和法律制度,三地将在尊重彼此差异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推进《专项规划》将提出的合作建议。」
]民可到环境保护署各分区办事处、环境资源中心、及各区民政事务署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谘询文件及其摘要,亦可从《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专属网站(www.gprd-qla.com)下载。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将于今年十一月三十日结束,政府亦将会在九月二十九日举行公众论坛,公众可从专属网站下载登记表格。市民可于十一月三十日或之前向环保署提出意见,邮寄地址为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33楼,亦可传真至2838 2155,或电邮至qla_consultation@epd.gov.hk。
完
2011年9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