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提交于康文署博物馆内经营食肆及书店/礼品店的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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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现正邀请有兴趣人士,就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的博物馆内经营食肆及书店/礼品店提交意向书。有关的意向邀请书已于今日(九月二日)在宪报刊登,政府日后准备有关经营上述业务的招标安排时,可能会引用这邀请书所收集的构思和建议。
有兴趣提交意向书的人士须于今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五时三十分前,将其意向书以电邮传送至 mbdm1@lcsd.gov.hk,或以邮递或专人递交方式送达香港沙田排头街一至三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一楼112室,并注明康文署市场及业务拓展经理1收启。
这邀请书并非预审投标资格,藉以筛选在日后的招标中参与投标的任何人士。如政府决定外判博物馆内食肆及书店/礼品店的经营权,将会安排招标。
有关的意向邀请书文件,可以从康文署网页www.lcsd.gov.hk/b5/doc/museum/EoI_cn.pdf下载,或于办公时间内到上述地点索取。
康文署将于九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下午四时在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100号香港历史博物馆三楼会议室举办简介会,介绍意向邀请书的内容。如有查询,可致电二六○一 七三八九或电邮至mbdm1@lcsd.gov.hk。
完
2011年9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