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主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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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九月二十七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十万元。
案情涉及一宗本年二月二十三日在上水一个货柜场内发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被一个正在拆除中的象式起重车轮胎击中死亡。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6A(2)(a)条的规定,东主须为雇员设置及保持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是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统。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十万元。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6A(2)(c)条的规定,东主须提供所需的资料、指导、训练及监督,以确保所有雇用的人的健康及工作安全。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十万元。
完
2011年9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