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管理局建议的机场收费计划将会刊登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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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机场管理局建议的机场收费计划将会在十月七日刊登宪报,并于明年一月一日生效。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今日(十月四日)表示:「机场收费计划旨在延长现行新航点优惠安排至明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鼓励航空公司继续开办新航线。机场管理局也藉此机会调整适用于商用航空的停泊费,使收费一致。」
发言人补充说:「延长新航点优惠安排,可鼓励航空公司开办更多新航线,进一步加强香港对外连系,从而惠及民航业和旅游业,并巩固香港作为区内国际航空枢纽的地位。」
机场管理局已经就有关计划谘询香港航空公司代表协会和香港商用航空中心,并获得他们的支持。
现行新航点优惠安排的有效期将于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在延长安排下,机场管理局可继续向开办航线来往香港与新航点的航空公司给予陆费回扣。开航首六个月可获百分之七十五回扣,其后六个月则可获百分之二十五回扣。
完
2011年10月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