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欢迎国家商务部公布《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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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务部今日(十月十四日)公布《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亦同时公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特区政府欢迎商务部及人民银行的公布,使外商以人民币作直接投资的有关程序更清晰及具确定性。」
曾俊华说,有关的措施可以有利于降低香港企业进入内地投资的汇兑风险并且大大增加香港及国际企业对人民币融资的需求。企业可以利用香港的人民币融资平台进行银行、债券及股票融资,汇到内地进行直接投资。此措施的落实不但有助于内地实体经济的发展,并且为香港日益增加的人民币资金提供更多的出路,推动香港人民币债券及证券市场的发展,并加快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建设。
完
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