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月十四日)出席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简介二○一一至一二年度施政纲领涉及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工商及旅游科的发言全文:
文件已详列本局施政纲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现在我介绍数项重点。
(一)《竞争条例草案》的制订工作
过去一年,我们全力配合《竞争条例草案》委员会的审议工作,一方面解释《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及政策理念,另一方面与社会各界保持紧密沟通,了解持份者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及关注。部分商界人士,尤其是中小企担心引入竞争法可能对营商环境带来影响,商界对此表示关注是可以理解的。
归纳各界的意见及在市民期望打击反竞争行为的大前提下,我们会于十月二十五日《竞争条例草案》委员会的会议上就议员及各界人士的关注作出回应。我希望藉此凝聚共识,向通过切合香港实际需要的《竞争条例草案》迈进。
(二)旅游
(1)旅游表现
今年各项旅游数据表现仍然强劲。首八个月,访港旅客人数按年增长百分之十六点二,已超过二千七百万人次。来自各地区的访港旅客人次均保持上升,其中以内地访客的增幅最高,升幅达两成。其他主要的长、短途地区市场的表现亦保持平稳。我们期望二○一一年全年的旅客人数可较去年增加最少一成,有望超过四千万人次,为香港带来广大经济效益。
出境旅游方面,反映外游市道的旅游业议会印花收入在今年首八个月与去年大致相若,显示外游市场市况稳定。
但由于外围环境仍有不少不明朗因素,包括美国脆弱的经济和财政状况、欧元区的主权债务问题,以及各国为整顿财政而推行的紧缩措施等,均可能减低未来一年欧美各国居民外游的意欲,从而影响本港旅游业的表现。我们会与业界紧密合作,一方面继续推广香港的传统优势,另一方面加强投资旅游基建,这一点我稍后会再阐述。
(2)加强香港旅游业的规管
去年,行政长官宣布政府将检讨香港旅游业的运作和规管架构,以促进旅游业健全及持续发展。我们于今年四月发表了谘询文件,邀请旅游业界和公众就改革方案表达意见。在为期十星期的谘询期间,我们听取立法会议员、十八区区议会的正、副主席、香港旅游业议会(旅议会)和业界人士、前线从业员和其他持份者的意见。我们正详细考虑这些意见,以制订有效可行及能凝聚各方共识的改革建议,并按计划在今年第四季公布。
此外,政府和旅议会一直非常重视改善内地来港团的规管。旅议会在今年二月开始实施十项措施,改善内地来港团的运作及加强保障内地旅客的权益。有关措施涵盖旅行代理商、导游和登记店铺的规管;加强宣传来港旅客消费权益;以及加强巡查等多个层面。实施十项措施后,旅议会在今年二月至八月期间,收到来自内地来港团旅客的投诉有一百七十六宗,较去年同期的二百三十七宗减少约百分之二十六,有关强迫购物的投诉在同期更大幅下跌百分之四十七,由五十七宗减少至三十宗。我们继续会密切注视各项措施的推行及成效。
另一方面,特区政府一直与国家旅游局及内地旅游部门就发展两地旅游和规管事宜也保持紧密联系,例如今年我们已与国家旅游局共同发布「内地居民赴港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要点」,规范两地旅行社委托接待服务的合同。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今年八月中访港时宣布了一系列支持香港旅游发展的措施,当中包括支持两地联手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旅客权益。我们会继续与内地有关部门积极跟进。
(3)景点投资
海洋公园
海洋公园于二○一○年至一一年度录得超过五百八十万人次入场,打破历年的纪录。公园重新发展计划下的新设施已经陆续启用,重新发展计划明年全部完成后,海洋公园会成为拥有超过七十个景点的世界级海洋主题公园。
此外,海洋公园计划发展大树湾为全新综合主题景区,当中包括兴建水上乐园、溜冰场等。展望未来,我们仍会继续与海洋公园紧密合作,一起探讨这个计划的可行性,并协助推展公园的酒店发展项目。
迪士尼乐园
香港迪士尼乐园目前的扩建工程进展顺利,第一个新主题园区将于今年十一月中开幕。余下的两个新主题园区亦计划分别于明年及后年分阶段落成。乐园亦正探讨在目前的扩建计划完成后,在现有用地上进一步扩建的可行性。我们会与华特迪士尼公司紧密合作,继续提升乐园对访客的吸引力。
(三)保障消费者权益
就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我们于去年就打击不良营商手法的立法建议谘询公众,并于本年一月发表谘询报告。整体而言,我们的立法建议得到公众支持。
立法建议大致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把一些常见的不良营商手法刑事化。第二部分是冷静期安排。我们在谘询报告中建议扩阔原来的冷静期安排的涵盖范围,以涵盖下列两种消费合约:
(1)合约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的货品及/或服务消费合约;及
(2)以非应邀方式到访消费者住所或工作地点订立消费合约。
建议的冷静期安排影响的商户及消费者范围甚为广阔,我们曾约见了不同商会、行业组织等,讨论落实建议的细节。社会上有不同人士就一些实际运作的问题提出了关注,如消费者如何取消合约、如何缩短冷静期、退款安排、如何处理细额交易等。我们需时小心研究可如何在法例中妥善处理这些关注。
为了尽快加强保障消费者,我们建议于现阶段集中火力,立法把不良营商手法刑事化。我们正全速进行相关的法例草拟工作。我们的目标是于本立法年度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案。
(四)禁止层压式计划条例草案
我们已于今年六月向立法会提交《禁止层压式计划条例草案》。《草案》更清晰界定「层压式计划」的定义、扩大规管范围及加重刑罚。我们相信《草案》能更有效打击层压式计划。我们会与议员继续共同努力,期望该条例草案能够尽快通过。
主席,我的介绍完毕,我们很乐意回答议员的提问。
完
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