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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最近有关注妇女事务的团体就吸纳大量年轻女性的服务行业工作场所的性骚扰情况进行调查,访问了从事该行业内各种工作的女性(例如护士、空中服务员、餐饮业侍应或接待员、顾客服务员、美容师、售货员以及啤酒推广员等),当中百分之七十二点六及百分之三十二点三的受访者表示在工作期间有机会受到顾客性骚扰甚或曾被顾客性骚扰,其中以从事啤酒推广员、护士、售货员及空中服务员的女性受到性骚扰的问题最为严重。此外,近六成受访者表示不认识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的工作。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平机会于一九九九年已向当局建议修订《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条例》)以保障货品、服务及设施提供者免受顾客的性骚扰,当局于二○○○年表示原则上同意有关建议但至今仍未向本会提交修订法案的原因为何;当局会否尽快提交法案修订有关条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 是否知悉,平机会有否履行其「致力于消除性骚扰」的法定职能,向雇员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况特别严重的上述行业的雇主提供相关资讯以良好地管理雇员受性骚扰的情况,并加强对该等行业的从业员的宣传及教育,以提升其对《条例》及平机会工作的认识?
答覆:
主席:
(一) 就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于一九九九年提交有关修订各项反歧视条例的建议,当局已详细考虑,并已表示原则上同意当中的部分建议。其中部分有关扩大性骚扰的适用范围建议,已在二○○八年《种族歧视条例》立法时,纳入相关的反歧视法例中,予以实施,包括将造成有敌意或具威吓性的环境而构成的性骚扰,由工作范畴扩大至《性别歧视条例》下的所有范畴。
平机会提出的其他建议,其中一些属技术性修订,而其余修订可能会对其他反歧视条例的条文产生影响。因此,当局须进一步研究有关建议,包括考虑相关范畴的最新发展,及平机会近年提出的经修订建议及新建议。我们在完成有关研究后,会在适当时间征询立法会和有关各方的意见,以推进立法工作。
(二) 平机会一直履行《性别歧视条例》下的职能,透过处理申诉、政策倡议及公众教育,致力消除及预防性骚扰,并透过调解及法律行动,为受害人取得道歉、金钱或其他方面的补偿。
就公众对平机会的认识方面,在二○○七年,平机会委托香港大学政策二十一访问了一千五百零二位市民。调查显示,在经提示之下,百分之九十五的受访者表示曾听过平机会。百分之七十二受访者表示认识到平机会就性别方面,促进平等机会或消除歧视。
在预防性骚扰的宣传方面,平机会根据法例所定出的范畴,进行了各种推广工作。在工作间方面,平机会制作了不同形式的小册子,海报及教育资料套供各界人士使用,以宣传消除及预防性骚扰的信息。平机会亦定期举办「预防及处理工作间性骚扰」培训课程,供雇主、雇员及各界人士参加。平机会并设有网上自学课程,让雇主及雇员了解如何在工作场所预防及处理性骚扰。
平机会会继续推展公众教育及宣传等工作,以加强公众对防止及处理性骚扰的认识。
完
2011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