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签署知识产权合作协议(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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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香港知识产权署)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香港签署首份合作协议,加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和香港知识产权署署长张锦辉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关于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协议。
协议加强内地与香港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地交流,深化彼此沟通,共同透过重视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经济增长。
协议涵盖的知识产权合作领域包括:
* 交流法律、宣传教育及自动化服务资讯;
*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应知识产权署要求提供人员培训;
* 交换两地资讯和出版刊物;
* 推动两地知识产权贸易概念和趋势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以及
* 合作举办展览会、研讨会、技术交流及会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香港知识产权署今日首次签署合作协议,标志双方的合作迈进新里程。协议构建于双方过去多年紧密合作的基础,是双方多年交流所产生的默契和共识的成果,并将双方合作推上新的台阶。
协议的详细内容载于附件。
完
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