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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抽取禁区海水饲养活海鲜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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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职员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荃湾杨屋道街市一鱼档内拘捕一名男子,怀疑他从禁区范围的屯门海岸抽取海水,用以饲养拟供人食用的活鱼。

  该名三十七岁男子现正保释候查。

  食环署发言人说:「为保障公众健康,《食物业规例》订明禁止任何人抽取、供应、交付及使用指定禁区的海水饲养活海鲜,以供在食物业运作中饲养拟供人食用的活鱼或活的介贝类水产动物。」

  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规例指定的禁区范围包括维多利亚港、十四个避风塘、香港岛(包括鸭洲)沿岸地区及新界西面(包括青衣)沿岸地区。



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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