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将于十一月二十八日起接受预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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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将于今年十二月一日推行「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行政机制,让机构或企业的雇主在聘用雇员从事与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有经常接触的工作时,可以要求准雇员进行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目的是减低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受性侵犯的风险,有助于加强对这类人士的保护。
准雇员可于明日(十一月二十八日)起透过警务处的自动电话查询系统(电话:3660 7499)办理预约申请。
查核机制的设计以简单易用为原则,以便利雇主及准雇员使用。申请人须在预约时间,带备香港身份证、由雇主发出的证明书、及已填妥的申请表,亲身前往位于香港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十四楼的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办事处办理申请,申请费用为一百一十五元。
申请获接纳后,申请人会获发一个十四位数字的电脑随机查询密码。查询密码由查核结果上载至自动电话查询系统起计,有效十二个月,期间不限查核次数。申请人可申请取消或续延其查核帐户。
申请人向他所授权进行查核的雇主提供查询密码及身份证号码头四位数字后,雇主可致电自动电话查询系统,输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头四位数字及查询密码以收听查核结果。自动电话查询系统会向雇主披露申请人「有」或「没有」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定罪纪录,但不会透露任何定罪纪录的详情。
市民如欲查询机制详情,可致电警务处查询电话3660 7497,或浏览警务处网页www.police.gov.hk/scrc。
完
2011年11月27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