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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一连两日(十二月二十及二十一日)采取代号「闪刺」的拘捕行动,成功瓦解一个安排跨境假结婚的犯罪集团。
入境处助理处长(执法及酷刑声请审理)梁国雄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入境处一直非常重视非本港居民透过与香港居民假结婚以骗取香港居留的非法活动。经过多月的深入调查及情报分析,入境处成功锁定一个安排假结婚的犯罪集团。该集团于报章刊登广告招揽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假结婚,从而使涉案内地居民藉虚假关系骗取探亲签注访港或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
他说:「行动中,入境处出动五十七名调查人员搜查六十三个目标地点,并拘捕十七男两女涉案人士,当中两人为骨干成员,全部为香港居民,年龄介乎二十三至六十五岁。被捕人士涉嫌串谋欺诈入境事务处,及协助、教唆他人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陈述。」
调查人员在骨干成员家中检获大量香港居民的身份证或回乡卡复印本、以及部分涉案港人的香港身份证正本、香港出生证明书及回乡卡等文件,涉及超过七十名香港居民。行动中亦搜获电脑、记事簿及刊登广告收据等证物作进一步调查。经初步调查,相信集团自二○一○年底运作,最少涉及约180宗怀疑假结婚个案。集团收取内地居民高达40,000元费用,估计涉及金额达720万元。调查仍然继续,并可能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
梁国雄续说:「入境处会继续大力打击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非法活动。任何人士如以欺骗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其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最后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此外,本处的婚姻登记处自本年七月起加强核查可疑登记婚姻个案,而调查分科亦主动就可疑结婚个案展开调查。在新措施下,有十九宗可疑个案中的拟结婚人士主动放弃在港登记结婚,另有五名人士就串谋欺诈及作出虚假声明等罪行被本处成功检控而入罪,分别被法院判监四至十四个月。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任何人士为促致达成婚姻或取得关于结婚的证明书或许可证,明知而故意作出虚假誓言或作出或签署虚假声明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七年及罚款。
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诈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完
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