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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沙伯医院就一宗器官捐赠及移植个案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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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医院管理局发出:

  伊利沙伯医院发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就一宗器官捐赠及移植个案有以下公布:

  一名51岁女病人于本(二)月十八日因中风入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于二月二十日不幸逝世。根据临床评估,病人的心脏、肝脏、两个肾脏及一对眼角膜情况良好,适合用作器官移植。医生遂与病人家属商讨,并获家人同意捐赠死者器官。院方随即联络有关医院为合适病人安排器官移植手术。

  有关器官移植手术于二月二十一日分别在玛丽医院及本院进行。其中一名51岁心脏衰竭男病人及一名38岁患有肝昏迷的男病人在玛丽医院分别进行心脏移植及肝脏移植,而一名41岁女病人及一名54岁女病人则分别在本院及玛丽医院接受肾脏移植。在有关手术进行前,医生均根据既定的器官捐赠及移植指引详细评估器官条件、受惠病人临床情况及整体风险,与病人和家属商讨及同意后进行手术。各项手术顺利完成,其中接受心脏移植手术的男病人因多重器官衰竭,于今日凌晨不幸逝世,而其余三名受惠病人仍在有关医院留医,均情况稳定。

  医护人员在切除器官的过程中,发现器官捐赠者胸腺位置有一个约3.5 x 1.5 x 3厘米的胸腺瘤,临床评估认为属良性。在考虑器官捐赠及移植的临床条件和风险评估后,认为适宜进行器官移植。本院其后为肿瘤组织进行化验,于昨日(二月二十二日)得出详细化验结果,显示死者胸腺瘤为早期胸腺上皮瘤,属于罕有类别。

  院方立即就个案再次评估风险,并知会有关医院,各院的医生已于今日安排与病人及家属会面,解释情况,包括相关的风险及相应的跟进计划。医生会为各病人进行详细检查,及紧密跟进监察病人进展。而早前已送往香港狮子会眼库的一对眼角膜,不会用作移植予病人,并会销毁。

  公立医院在考虑器官捐赠作移植手术用途时,医生会根据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规定的有关指引,评估受惠病人的情况及移植合适器官的急切性。按临床肿瘤科专家评估,是次受惠病人因器官移植而受胸腺上皮瘤影响的风险极低。

  医管局谨此再次感谢捐赠者家属,支持器官移植,让有需要的病人得以延续生命。



2012年2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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