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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民航(意外调查)规例》(第448章附属法例B),意外调查主任正就一架由直升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营运的直升机(Aerospatiale公司 SA 315B LAMA直升机及登记标志B-HJV)于二○一一年一月三日在粉岭九龙坑老围进行吊运时发生之意外的情况及因由进行调查。
意外调查组今日(三月九日)发表意外调查公报第2/2012号,以跟进于二○一一年二月一日发表的初步报告第3/2011号。
民航处发言人表示,调查工作的目的是确定意外发生的情况和因由,以期将来能避免同类意外发生及保障生命。而所载于公报的资料,均是依据公报发出前所得的资料而确定,因此必须视为初步资料。
他说:「根据最新的资料显示,在意外发生时,直升机所用的长索可能因过于接近附近的架空线路,引致大量电流由导体流向接地物,继而产生闪络。」
「意外调查组在设备合适的实验室内进行了一系列的高电压电力实验,并评估当时可能发生的状况。实验结果显示,若当时直升机所用的长索,在受防护尼龙布料保护下,与架空线路及对地线路的分隔距离少于约20厘米,便有可能引致空气绝缘体受到电击穿,继而产生闪络。」
发言人补充说:「在现阶段,意外调查组向直升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作出一项建议,认为Aerospatiale公司 SA 315B LAMA直升机在架空高压电缆附近进行吊运时,应暂停使用任何带有导电物料的吊运长索组件,直至调查工作完毕。意外调查组会继续研究其他所有有关是次意外的资料,包括在直升机吊运操作和管理等方面,以确定意外发生时的情况。」
附件为意外调查公报第2/2012号的内容全文。公报亦可于民航处网页(www.cad.gov.hk/chinese/reports.html)下载。
完
2012年3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