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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今日(三月十五日)发表谘询文件,邀请资讯科技业界就政府采购资讯科技专业服务的安排发表意见。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发言人说:「政府一直致力协助资讯科技业界向各部门引荐和提供优质专业服务。因应资讯科技及其服务市场环境的迅速转变,政府采购这些服务的程序必须灵活有效率,并能适时解决部门的业务和运作需要。」
政府自一九九四年起采用集中采购安排,让业界更有效地为部门提供资讯科技专业服务。在此安排下,政府透过公开招标甄选一定数目的供应商,与他们订立常备承办协议,为政府部门提供不同类别的资讯科技专业服务。这些常备承办协议是载有划一条款的非专用合约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政府部门可就个别资讯科技项目,邀请有关服务类别的承办商提交建议书,然后进行技术和价格评审,拣选合适承办商提供服务。此采购安排的竞投过程分为两部分,部门无须就每宗采购重新进行冗长的招标程序,可提升采购效率。
现行的常备承办协议名为《优质资讯科技服务常备承办协议(二)》,于二○○九年七月开始生效,并将于二○一三年七月届满。至二○一一年十二月为止,透过使用该协议采购的服务超过五百项,涵盖系统开发的各个阶段,由可行性研究至系统保养不等。
发言人说:「我们正筹备制订新的常备承办协议,以承接现行协议。办公室现正进行检讨,研究改善现行安排的方案,我们希望就此征询业界,这对我们拟订更完善的新采购安排非常重要。」
谘询文件阐述常备承办协议的现行安排,并因应承办商、业界及政府部门过往发表的意见,就一些范畴提出可作改善之处,包括协议涵盖的服务和承办商类别、合约期、人力资源分类、分判安排等,文件亦对一些改善方案作出初步分析,邀请业界提出意见。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将参考收集的意见,拟订新的采购安排。
谘询文件可于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网页(www.ogcio.gov.hk/tc/news_and_publications/consultations)下载。办公室将于三月底举行谘询简介会,详情可参阅谘询文件。
业界可将意见电邮(电邮地址:soaqps2_review@ogcio.gov.hk)、传真(传真号码:2574 3670)、邮寄或递交(地址:香港北角渣华道三百三十三号北角政府合署六楼)至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谘询期至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完
2012年3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