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虚报有人犯罪及浪费警力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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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三十三岁男子因虚报有人犯罪及浪费警力罪名成立,今日(五月二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八星期。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该名三十三岁男子因涉及一宗刑事毁坏案件而到沙田裁判法院听取判决。该名男子在听取判决后,投诉警察于当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内殴打他。
投诉警察课经深入调查后,发现其指控并非属实,警方在寻求法律意见后,于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检控他。他最终承认控罪,案件在今日判刑。
警方发言人重申,任何人明知虚假仍作出投诉指控警务人员实属严重罪行,违法人士有可能被检控。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八○号
完
2012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