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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十月十五日)下午于出席长远房屋策略督导委员会首次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首先多谢大家传媒朋友等了这样久,因为今日我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非常踊跃,所以我们用了三个多小时的时间。今天是长远房屋策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会议开始的时间,其实行政长官亦有出席作一些开场白,主要讲出他对房屋问题的关注。第二亦是对长远房屋策略委员会抱有期望,希望委员会能尽快提出一个报告,及对香港长远房屋方面的需要,对策方面的建议。
今日我们委员会会议因为是第一次会议,主要处理了第一,关于我们的职权范围及我们工作的方向的问题。第二,是政府方面向委员提供一些与房屋有关的统计资料的分析,希望委员有一个展开工作的开始的基础。
在讨论过程里面,比较多时间集中讨论职权范围,亦牵涉到我们的工作方向。我们的职权范围大致上有三点:第一,去探讨、去确定、去分析一下社会上对住屋方面的需求,以及不同的社群,无论是长者、年青人、一些居住环境恶劣的、或者首次的置业者,他们的需求是怎样的,以及作出一些优次的评估。
第二方面,就是对公私营的房屋的需求方面的预测;第三个职权项目,就是去检视一下相关的政策,一些措施的安排,以及一些有关规划及土地用途方面的安排,提出一些意见或者具体的建议。
在讨论过程里面,委员亦关心到究竟我们讨论房屋需求的时候,会否同时亦会涉及房屋的供应方面的问题,这一点我在会上亦向委员讲清楚,当我们讨论到需求的时候,无可避免地一定涉及到供应的。例如我们讲到需要有多少万个单位的需求,有住户方面的需求,当然假设了对供应方面都有所期望。所以需求及供应其实某程度来说,都是一个铜币的两面。大体上我们亦同时明白,在讲及供应的时候,不能不看见香港本身在土地供应方面,会否有一些限制,或者我们需求方面,先后缓急方面有不同的判断,所以两者都是一个互动的过程。
但无论如何,在长远房屋策略委员会的讨论过程里面,涉及房屋供应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这亦是很合理的讨论方式。不过长远房屋策略委员会本身,并不是一个土地发展的委员会,只要我们分清楚工作方面的重点不同,便可以比较好地处理到工作进行的方向。
我们在下一次会议,会向委员建议往后几次的委员会会议怎样分工。每一次会议的主题是甚么,让委员及早准备他们的意见。同时,我们亦因应委员的需要及期望,会提供一些分析性的文件,及一些资料性的文件。今日在讨论到与房屋有关的资料过程里面,委员亦提出一些具体意见及一些要求,我们亦会提供一些资料。还有,委员方面亦希望有机会了解现时香港整体经济社会的大环境,这亦会影响到对房屋方面的需求;包括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会的老龄化等;亦有委会希望能够有机会了解一下政府整体土地供应的状况,这些我们亦会在适当时候与委员作分享。
大体上今日会议是开得非常的好,委员方面是非常之发言踊跃,我好有信心我们的委员会一定能够可以就长远房屋策略方面集思广益。我们现在争取希望明年中能够得到一个初步的报告出来,这个报告是作为一个谘询文件,再进行一个三个月期的公众谘询,但在未来这几个月我们都会透过不同方式去听取,去掌握社会上不同界别的意见,亦会安排一些焦点小组,即focus group的一些讨论,希望能够掌握多点社会不同的群组方面对房屋方面的一些期望、需求。或者我讲几句英文然后先回答大家的问题。
记者:整个谘询文件最终会制定成长远房屋策略,那么,是指未来五年、十年,还是多久的一个策略呢?另外,又如何说服公众这个委员会并不是一个为政府争取民意的委员会?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第一,房屋的需要是社会上公认的一个很重要的需要。按照很多民意调查,问到居民有关民生的需要时,房屋往往都是排在首位。所以这与政府争取民意并没有甚么关系,但政府当然要尽量做好房屋问题。长远房屋策略过去曾做过两次。一次在1987年,另外一次在1998年。在社会大众的心目中,「长远房屋策略」或者「长策」这个字代表政府对长远房屋需求是一个有承担、有远见的举动,我们觉得值得在这时再进行新一轮长远房屋策略检讨。今日会上亦谈过「长远」究竟是指多少年。当然今日没有订下结论是多少年,但大体上,作为一个操作用的考虑,我们是用十年作为初步的考虑,但到最后,报告发表的时候,是十年抑或再长一些?到时会因应讨论需要再去确定。但如订了譬如十年,提出了十年的长远房屋策略并不等如我们要等十年后才再做检讨。起码政府方面希望有了十年的长远房屋策略后,再定期去进行修订,因应社会状况的变化,人口结构的变化,或整体经济环境的变化作出修订。
记者:(向委员提供哪些方面的资料)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今日我们提供与房屋有关的资料都是基本性资料,作为一个起点,日后会再因应讨论的主题会有进一步资料提供,今日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人口资料,多少人住在公营房屋?多少私营房屋?房屋的数量或者一些人口结构上的资料状况,还包括其目前居住的环境,比较拥挤一些的,无论是住得不足够的,例如房、板间房、位、笼屋等等,这些资料目前是根据统计处或者其他有关政府部门,都在某个程度是已公开的资料,亦都有关于公屋方面轮候册的状况,有关于公营房屋方面不同类型的公营房屋居住的分布,是一些整体性资料。
至于你刚才第一个问题,关于土地资料方面,正如我刚才所讲,在讨论房屋需求的时候,最终当我们的委员会要提出具体建议,我们不可能不提及与供应有关的,对策一定是供应上的回应,我们的讨论如果从长远房屋需要、预测的角度来说,需求和供应是一个钱币的两面,但我们这个委员会不是去看具体土地的问题,因为土地的问题可以是很阔的,土地问题可以包括具体甚么地?何时推出来卖等等?大家都明白一定是市场非常敏感的资料,我们在政府内部要处理这些资料要非常谨慎,因为任何与土地有关的一些资讯,可能会影响到市场的一些看法,所以我们在这方面要比较小心去处理,委员都明白,所以委员所关心的当我们讨论到需求问题的时候,一定涉及到如何回应需求,一定涉及到对供应方面的意见,一些的观察、一些主张,我作为主席来看,这些讨论是正常的。
记者:最终的报告是否会有一个确实的指标,例如有「八万五」这类的房屋供应确实数字指标,以交给政府?作为一个长远的规划,你觉得十年是否一个太长远、太空泛的年期?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正如我刚才所讲,究竟长远来说,我们应该用多少年作为一个基础呢?我刚才讲十年是可以作为一个起点的。过去的长远房屋策略,试过用十五年的,但是当然我们亦想到如果用十五年,可能过去十五年也有好大变化、好多变数。但用十年或五年也好,都是可能有变数的,所以重点不是最初订下几多年,而十年亦讲得通,因为很多计划都是用十年,关键点就在于当这个计划订好之后,是否有一个经常在资料方面、在统计方面、在模式方面的检视,令到任何时候这些指标,无论是否量化了的指标,或其他标准,都能够切合时宜。至于当长远房屋策略报告出台时,会否有量化的目标?有几多万个单位?我目前不可以讲将来委员希望怎样表述长远房屋策略的一些目标,究竟是一个数字?抑或是一系列的数字?抑或是其他?无论怎样也好,我相信到头来长远房屋策略报告,一定要能列出一些目标,能够令到政府可以按照这个目标,如果政府接纳这些目标的话,能够帮到政府去制定具体的政策及回应的措施。
记者:其实这个委员会方向很广泛,有很多个范畴,其实开八次会是不是足够讨论十年的房屋策略呢?另外其实政府从土地供应入手去解决房屋问题,但偏偏在这个委员会又不会讲这个关于土地供应,会不会考虑合并现在这个长策会和土地供应委员会呢?还有,敏感资料是不是信不过现在这个委员会里面的成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首先说开会次数那方面,现在我们开会次数大体上是六个星期左右,有些是五星期,若五至六星期左右开一次会。大家要明白这类委员会我们牵涉许多资料问题的讨论,这个密度其实不算疏的了。但我们都保留弹性,有需要时可以加会。但为甚么都是这个数目的会,因为我们争取希望能够在明年中之后能够出谘询报告,现在要早一点及时地把问题和看法提出来,这个都是重要的,我们要顾及公众对时间表的期望。
至于土地供应问题,正如我刚才说,现在我们长远房屋策略委员会是会讲一些和我们剖析香港房屋需求,及由此而得出的需求方面的预测,涉及到供应方面的问题,所以说需求一定脱离不开用甚么方式去回应的,这个就是供应。但这个房屋供应的讨论,和究竟政府方面,土地怎样分配用途,大家知道土地的分配用途都不只是一个委员会的,牵涉城市规划委员会,它有很多其他考虑,它要考虑城规的要求,考虑环保、交通等等,我们已经有既定的机制去处理这些问题。
如果去到具体,哪些地拿出来卖,哪些放在勾地表,同样这些问题都不是适宜在这个长远房屋策略委员会里讨论的。所以我们要分清楚供应具体的意思是甚么。我觉得在这一点上,在今天我们这个委员会的会议上,都没有委员希望我们的委员会变了土地的委员会,因为我们有机制的了。我们要很重视分工,和角色要分得很清楚。
记者:有指其实这个委员会与现有例如房屋委员会等等涉及到房屋的机构职权有少许职权重叠,委员会如何可以杜绝职权重叠的情况?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房委会根据房屋条例有很具体的法定职权的,如果在其他场合有任何建议或决定,当然最终都要经历法定决策的机制。我举一个例,关于五千个白表可以免补价买居屋,这个倡议,行政长官提出来,在程序上亦都要经房委会的机制去议定具体的细节。这里我想讲出,将来这个长远房屋策略委员会,当它提出一系列具体的建议,当然这些建议都经历了公众谘询,得到社会上广泛的认同,提出来后政府要决定是否采纳,如果政府决定采纳的时候,当然具体针对不同的建议,如牵涉到房委会的职权,当然都根据法定的要求,都要经过房委会的程序去落实。
记者∶(有关公开利益申报及焦点小组的问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关于利益申报,我们很明白我们这个委员会公众很关注,因为我们委员会讨论的问题都相当重要,与房屋、房地产有关连,正如在房委会做委员,我们有正式申报制度,包括一开始时每一个委员都要填写一份利益登记表,这个所有委员都要求要做的。我们会尽快收集完第一时间会上网,待公众可以知道,亦都在每次开会时候,如果个别委员认为有些讨论的项目或题目与他有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的话,他要向主席申报。如果是认为真正有很大的衡突,他要离席。或者我作为主席,如我有冲突的时候,我亦要离席,要找一个临时主席去主持会议。同时,任何在会上讨论过程申报的利益冲突或者潜在利益冲突,都会记录在案,保证高度透明和向公众交待。在申报方面要求相当严格。如果申报资料有甚么转变,在我们申报要求范围内,要经常地提供最新资料。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3时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