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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学童家长向本人表示,校巴服务供应严重不足,引致收费飙升,他们的负担因而加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如何纾缓校巴服务供不应求的情况,例如会否宽免校巴牌照费,以吸引更多营办商提供服务;及
(二)有否定期检视校巴服务失衡的情况,并作出长远规划;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校巴服务供应方面,现况如下:
接载学童的车辆分三类:(一)领有学生服务批注的非专营公共巴士(共3,384部);(二)由学校或办学团体自行营运的学校私家巴士(64部);以及(三)俗称「保母车」的学校私家小巴(1,448部)。三类车辆数目合共约4,900部。
营办商或学校可因应需求,申请增加或调整接载学童车辆或学生服务批注数目。营办商只须向运输署提出申请,车辆安全一经确定符合规定便可提供服务。换言之,政府是按自由市场的供求情况作出配合。
可提供学生服务的车辆数目大致平稳。事实上,学校私家小巴数目已由二○一一年底的1,259部增至本年九月的1,448部;同期学校私家巴士也由60部增至64部。
就非专营公共巴士服务而言,营办商必须出示已获得校巴服务聘用合约方能取得学生服务批注。过往获批接载学童车辆数目会按合约所指的数目批出。为提供更大的营商便利,运输署自本年七月二十七日起实施新措施,容许取得学生服务批注的营办商,经申请后可以用旗下车队的所有车辆作接载学童用途。营办商因而可灵活调动车队以满足服务需求。自新措施实施以来,超过170辆车辆已因而获发学生服务批注。
由此可见,现有制度已有足够的灵活性配合市场供求,满足需要。尽管如此,运输署会继续因时制宜,留意各个类别的非专营公共巴士、学校私家巴士及学校私家小巴数目的变动及使用情况。署方并会透过定期会议,继续与业界保持密切联络。
至于车辆牌照费方面,收费是按车辆类别而非所提供服务类别而订定的。其实,车辆牌照费费用自一九九一年以来一直未变。以可接载学童的车辆而言,牌费介乎每年900元至5,300元,只占营运成本的一小部分。运输署多年来与提供接载学童服务的营办商保持紧密沟通,未闻业界因为牌费问题而未能提供接载学童的服务。教育局则指出,无论如何,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可申领学生车船津贴。
完
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