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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大辉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于本年九月八日宣布修订「德育及国民教育科」(该科)的政策。在新政策下,办学团体及学校可自行决定是否开展该科和是否要独立成科,亦不设推行该科的限期。此外,各校所获得的53万元「德育及国民教育支援津贴」,可用于非德育及国民教育科。若学校推行该科,亦可以自行决定方式和时间。行政长官其后于十月八日向传媒表示,接纳开展德育及国民教育科委员会的建议,搁置该科的课程指引但无须撤销该科。事件发展至今,社会上仍有不少人士和团体要求政府撤销该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就推行该科的相关事宜,重新进行公开谘询;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评估撤销该科对教育的短期、中期和长远的发展,以及对青少年发展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评估搁置该科的课程指引对推行该科有何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有否评估撤销该科会否令办学团体、教育界、特区政府和国家之间产生对立、造成深层次矛盾;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有否评估撤销该科对特区政府施政和管治威信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如何保证学校有足够具备质素的教师去推行该科;会否增加相关的培训课程;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七)有否评估,上述的政策修订对办学团体和学校及推行该科造成甚么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八)是否知悉,至今有多少间学校决定开展该科,以及他们的推行方式和时间表为何;并按学校分区列出该等学校的数目和名称;
(九)有否评估,搁置课程指引对已推行该科的办学团体和学校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有否评估,学校不论推行或不推行该科均可获得53万元的津贴,会否对已推行或计划推行该科的学校不公平;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一)有否评估,搁置课程指引后,是否需要增加「德育及国民教育支援津贴」的金额,提供更多资源供学校自编教材;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二)鉴于学校推行该科时可以自行决定参考任何课程指引,或自行开发教材,政府如何确保学校教材的质素;
(十三)有否计划协助减轻已推行该科的办学团体或学校所面对的公众和舆论压力;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四)有否接获有意推行该科的办学团体或学校的求助,表示因为未能承受公众和舆论压力而被迫放弃推行该科;如有,详情为何,以及当局会为他们提供甚么支援,以协助他们顺利推行该科;
(十五)有否任何措施,鼓励更多办学团体或学校推行该科;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十六)会否评估和检讨该科的推行成效;如否,原因为何;如会,何时进行及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大辉议员的提问,谨覆如下:
(一)在新的「德育及国民教育科」政策下,如果办学团体和学校自行决定开展该科,它们可自由采纳其在专业判断下认为合适的教学指引和相关教材,政府不作规定,也不再为该科提供任何规定性或官方的课程指引。在这专业自决的原则下,我们认为无须就推行该科重新谘询。
(二)、(四)及(五)香港学校课程向来重视德育、国民和公民教育,而「开展德育及国民教育科委员会」亦一致认为有关教育是学校教育中重要的一环,并认为全人发展应包括对国家的认识、国民身分的认同,以及对社会多元包容的核心价值的认知。因此,学生接受德育、国民和公民教育是理所当然的。根据我们从办学团体、学校及不同社会人士收集到的意见,不撤科是主流意见,而委员会和政府均不赞成撤销此科。
(三)政府虽搁置《德育及国民教育科课程指引(小一至中六)》,但德育及国民教育并非全新事物,学校可继续因应学校与学生的需要,推行德育及国民教育,培育学生的正面价值观和态度,以达致整体的课程目标。如果办学团体和学校自决开展「德育及国民教育科」,政府和社会应予以尊重和信任,而学校亦可自由采纳学校在其专业判断下认为合适的教学指引和相关教材。
(六)办学团体及学校在专业自主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教育局530,000港元「德育及国民教育支援津贴」推展德育及国民教育。另外,教育局也继续就不同的教与学范畴提供专业培训与支援。
(七)课程发展议会于二零零一年公布《学会学习―课程发展路向》,将「认识自己的国民身份,致力贡献国家和社会」列为七个学习宗旨之一。相关的科目内容都包涵认识中国文化、发展和挑战,例如:各学习阶段的中国语文科;小学常识科;初中的生活与社会课程、地理、中国历史、宗教;高中的通识教育科、中国历史等。同时,在全方位学习和经历,亦包涵品德教育和正面价值观的培养。在新的政策下,办学团体和学校可自决开展「德育及国民教育科」,或采用不同的模式推行德育、公民及国民教育。因此,在新的政策下,青少年短期、中期和长远的发展应可在专业作主的原则下得以持续。
(八)及(九)根据办学团体及学校所反映的意见和观察,有些办学团体、学校正考虑按专业自主精神,推行合乎校情的德育、公民及国民教育等,提供全人教育。但是现时因没有全面的资料,因此未能评估搁置课程指引对办学团体及学校的影响。
(十)及(十一)本局于二零一二年八月向学校发放的「德育及国民教育支援津贴」,无论学校以任何方式推展德育及国民教育,如价值教育、生命教育、国情认知、公民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性教育等相关项目所需而准备及教学安排,学校仍然可以灵活运用有关津贴,用于自编教材、购买教学资源、雇用专业人员或服务以分担及支援有关教育等,并没有不公平的情况。由于该笔津贴发放至今不足三个月,现时未有需要评估是否需要调整有关金额。
(十二)一直以来,学校都是以校本及生本模式,依据其办学理念、教育目标、学校条件及学生需要,作出专业判断,采纳认为合适的教学指引和相关教材,为学生提供有成效的学习经历,培育学生良好的品德及国民素质。本局将会一如以往,尊重学校专业自决的原则,按需要提供教师专业发展课程及校本专业支援。
(十三)相信随九月八日的政策修改及十月八日搁置指引的决定,争议应可逐渐平息。
(十四)本局并没有接到有关求助的个案。
(十五)及(十六)自二零零一年课程改革以来,德育及公民教育已列为课程改革的四个关键项目之一,旨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及自主能力,使他们明辨是非,培养正面价值观和态度,作出情理兼备的判断。一如以往,教育局会透过多元化渠道,例如研讨会、焦点小组访谈、以了解学校在不同范畴的发展情况及学习成效。本局会一如以往,与办学团体及学校保持沟通,积极听取意见及建议,并尊重办学团体与学校对是否及如何推行此科的专业决定。
完
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