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因串谋盗窃被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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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年龄介乎二十九至三十七岁的法国籍男子今日(十一月八日)在区域法院因串谋盗窃罪各被判入狱二十五个月。
案情透露,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商罪科)接获情报,指有人利用从海外盗窃得来的信用卡资料,然后来港利用假卡在银行柜员机盗取款项。
经调查后,商罪科人员于二○一二年五月十日在湾仔骆克道一柜员机中心外拘捕分别二十九及三十七岁的被告,并在港铁中环站拘捕三十岁的被告。行动中,人员在被告身上、行李及湾仔一酒店房间共检获四十三张假卡,他们于五月八至十日在港期间盗取现金约港币十二万五千元。
三名男子其后被控以串谋盗窃罪,并于今日被判刑。
警方会继续与银行业界及海外执法机构紧密合作,全力打击涉及信用卡的违法行为。
警方呼吁]民注意以下防罪建议,保护信用卡资料免被盗用:
一、 市民对个人物品保持警觉,要经常把付款卡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让骗徒以「刷卡」手法盗录资料;
二、 除付款外,市民不应把自己的付款卡交给别人,也不要把付款卡存放在不法之徒轻易开到的贮物柜或抽屉内;
三、 市民避免把个人密码与付款卡存放在同一地方,也绝对不应使用一些可以轻易从个人资料猜到的号码,例如出生日期、电话号码或香港身分证号码等设定为个人密码;及
四、 在弃掉任何载有信用卡资料的银行文件和信用卡收据客户副本前,必须先予以撕毁。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百七十三号
完
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