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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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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重点政策工作概览的发言全文:

  今天我希望向委员简介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来年有关政制及人权方面的工作重点,至于在内地及台湾事务的工作,我们会在立法会的工商事务委员会讨论。

区议会委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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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届政府在今年六月发表的《区议会委任制度谘询报告》中建议,本届政府应考虑以立法的方式一次过取消余下的委任议席。

  现届政府正积极跟进谘询报告的建议,我们的计划是以修订《区议会条例》的方式,一次过取消委任议席制度,由二○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即第五届区议会开始时,不再设有任何委任议席。我们完成政府内部程序后,会就有关安排细节谘询本委员会。我们目标是在二○一三年中左右完成法例修订程序。

公共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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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会继续与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合作,跟进选管会就各项公共选举提出的具体建议,并参考公众人士的意见,继续确保公共选举在公平、公开和诚实的情况下进行,并符合相关法例。

  第五届区议会选举将于二○一五年举行。为预备第五届区议会选举,我们将会根据一贯做法就各区的民选议席数目进行检讨。我们会因应人口相对前一届区议会选举时候的增长研究是否需要增加民选议席。我们会考虑由规划署提供的最新人口预计数字及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我们的目标是在二○一四年前,即二○一三年底,可以完成检讨及相关的法例修订工作,以便选管会可以有充足的时间为二○一五年区议会选举进行选区划界及相关的建议谘询工作,及按《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第541章)(《选管会条例》)规定,在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或之前向行政长官提交有关二○一五年区议会选举地方选区分界的报告。

  此外,现届政府将会处理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办法以及二○一六年立法会的选举办法。特区政府会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在适当时候启动法律程序,并广泛谘询各界,包括立法会的意见。

促进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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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继续保障和推广人权的工作,包括制作宣传资料、赞助社区活动等,并会继续与相关界别人士和组织保持沟通。

  在促进不同性倾向及跨性别人士的平等机会方面,我们会加大力度,投放更多资源,以进行多方面的宣传及推广,并继续透过平等机会(性倾向)资助计划,资助相关的社区活动。

  主席,在两个星期前的立法会大会上,不少议员就歧视不同性倾向人士的问题发表了不同意见和建议。我在总结发言时表示,特区政府会小心考虑议员所发表的意见,会掌握民情最新的情况和变化,以决定现届政府如何更好地做好消除性倾向歧视的工作。特区政府对是否就此议题进行谘询持开放态度。行政长官在一月份的《施政报告》会作出交代。

促进种族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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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族歧视条例》禁止基于种族的歧视、骚扰及中伤,而《促进种族平等行政指引》旨在促进种族平等和确保少数族裔有平等机会获得公共服务。有关条例和指引自实施以来一直运作畅顺,我们会继续监察其实施情况。

保障个人资料私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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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已于今年六月二十七日获立法会通过。除与直接促销及法律协助计划有关的条文外,《修订条例》的所有其他部分已于今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我们会与私隐专员紧密合作,希望在二○一三年第二季实施与直接促销及法律协助计划相关的新条文。我们并计划于明年初透过立法会秘书处及主席,邀请私隐专员与我们一起向本委员会简报就实施与直接促销及法律协助计划相关条文的准备工作。

就法改会针对缠扰行为所提出的建议提议未来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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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缠扰行为的公众谘询于本年三月结束,我们在下一个议程项目会向大家介绍我们在谘询期所收到的意见。

推广《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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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继续在本财政年度预留了拨款(约一千六百万元),用作举办推广《基本法》的活动,透过不同的电子媒介、地区活动及加强与民间组织的合作等,加深市民对《基本法》的认识。

  主席,正如文件第十五段所述,刚才所勾划出的只是工作的概览,我们会就各项具体工作在日后的事务委员会上适时地提上议程,听取议员的意见。

  我的介绍完毕,谢谢主席。



2012年11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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