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高回应传媒查询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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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传媒查询有关一所由志高及其太太拥有、位于西贡区的物业的建筑状况,志高回应如下:
志高在二○○八年从比利时调任回港,当时他及其太太购入上述物业,既作为投资之用,亦预备在适当时候用作退休后的居所。物业买卖由其律师代为处理,并曾检查该物业以作估值之用,结果没有收到负面的报告,而银行方面亦乐于批出按揭贷款。
一如其他没有受过建筑工程专业训练的物业买家,志高及其太太在购入上述物业时,并不晓得该物业是否有违例构筑物。当然,他们当时有应租客的要求,装修物业和进行必要的维修。不过,他们在购入物业后,绝对没有在物业所在地加建任何构筑物。
该物业购入后便作出租用途。志高及其太太从未入住该物业,并甚少造访。
为了释除公众的疑虑,志高经取得现租客的同意,已经主动委托建筑工程承办商拆卸该物业一道玻璃顶盖和檐篷,预计今日内会完成工程。此外,志高会为该物业进行全面的检查,若有需要会作进一步的跟进。
完
2012年11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