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为署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刘皇发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就透过互联网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区护照)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特区护照的申请数目,并按递交途径(亲身、邮递、放入投递箱及互联网)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五年,有多少宗个案的申请人原先打算透过互联网申请特区护照,但由于所提交的数码相片不被接纳,因而需改以其他途径递交申请;及
(三)会否改善用以接纳网上递交护照相片的程式,以增加透过互联网申请特区护照的成功率?
答覆:
主席:
现就提问回覆如下:
(一)过去五年,透过不同方法申请香港特区护照的数字载列于附件。
(二)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没有备存因数码相片问题,未能透过网上递交申请而需改以其他途径递交申请的数字。
(三)现时有147个国家或地区给予特区护照的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的待遇。特区护照能获得广泛的认受性,护照的高水平防伪规格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当中护照的相片必须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标准才会被采纳。就网上递交的特区护照申请,入境处设定网上申请可接纳的数码相片格式,以确保透过网上递交申请的数码相片亦符合上述标准。
入境处已把有关相片的要求(包括网上申请可接纳的数码相片格式),清楚列于夹附在申请表格的说明单张及有关网址: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traveldoc/photorequirements.htm。申请人透过互联网递交特区护照申请前,应先参阅相片的所需规格。市民如对网上办理特区护照申请有疑问,可致电热线电话3128 8668。
完
2012年1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