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田北俊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许多北区居民向本人反映,虽然政府在本年九月推出多项打击水货活动的措施,但水货活动依然存在,并对居民造成滋扰。有报道指出,水货活动近期有死灰复燃的趋势,港铁上水站外经常逼满等候入闸的内地人士轮候铁路站职员替他们量度行李重量和大小,过程中时有发生严重冲突的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于今年十一月初提交本会的资料显示,在本年九月十九日至十月二十六日期间,当局多次采取行动打击内地居民涉嫌违反在港逗留条件参与水货活动,并拘捕了372名涉嫌违反逗留条件的内地居民,其中41人被检控(当中30人被定罪及判监两个月),以及331名未被检控人士被遣返内地,为何被拘捕的人士当中大部分未被检控,以及为何被检控的人士当中有三成未被定罪;
(二)是否知悉在第(一)项未被检控而被遣返的内地居民会否受到内地当局惩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有传媒报道,为规避铁路乘客不得携带过重或过大的行李的管制措施,有一些人为水货集团作「闸口驳脚」,负责把符合重量及体积规定的货物携带入闸,随即交由水货客在月台把货物重新组合然后运送出境,当局有否注意到此情况,以及有何应对措施;
(四)当局有否评估现行的各项措施对打击水货活动的成效;有否订定新的措施,以及将如何与内地当局加强合作,以持续和有效地取缔该等活动;及
(五)当局有否评估,若内地当局收紧获发签注的深圳居民可一日多次往返内地及香港(俗称「一签多行」)的政策,例如改为「一日一行」,会否有助打击水货活动;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无评估,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由本年九月十九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联同其他执法部门共进行了19次代号「风沙」的联合执法行动,共拘捕411名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居民,涉嫌因从事水货活动而违反逗留条件。当中75名内地居民被检控,其中64人被判监四星期至两个月,四人仍在等候法庭聆讯,七人在征询法律意见后被撤销控罪。其余336名内地居民已被遣送回内地。
入境处已按既定机制,将被定罪的内地居民名单,通报内地有关当局注销他们的赴港签注。
在处理每宗案件时,入境处都会作出详细的调查。一般而言,搜证方面会集中于水货客是否被聘用、开办或参与业务,在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们违反逗留条件,入境处便会作出检控。鉴于这是一项刑事检控,搜集的证据必须达至「排除合理怀疑」的高要求,才会考虑提出检控。
对于未能成功检控的人士,在他们日后来港时,入境处会详细审查他们访港目的。如对他们来港的目的有怀疑,入境处可能会拒绝他们入境。
(三)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注意到所谓的「闸口驳脚」活动,并已加强港铁职员在东铁线新界北区沿线车站月台及车厢内巡查。若有乘客作出任何行为或活动,对其他乘客造成滋扰或不便,而又不遵守港铁职员的指示,港铁职员会作出检控。此外,除了在上水站、粉岭站、罗湖站,以及落马洲站设置电子地磅,港铁公司亦在罗湖站及落马洲站出境付费区进行行李重量检查,以打击该类活动。
(四)整体而言,各执法部门的联合行动已经初见成效,有关地区的秩序已有所改善。打击行动会持之以恒。我们会密切留意水货活动的营运模式,以不定时、不定点,以及从源头堵截的策略,采取以情报为主导的执法行动,并会因应实际情况适当地调整有关策略。我们了解内地当局亦已加强打击水货走私活动。两地相关执法部门会继续保持紧密的情报交换及进行联合分析,并按需要采取深港两地同步的执法行动,打击集团式的水货活动。
(五)就有关限制内地居民不能在一日之内多次往返香港的建议,我们必须小心考虑其可行性、对一般内地访客、整体入境政策以至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的形象的影响,以及处理水货活动的成效。
根据初步资料,内地水货客持不同签注来港,有一次性亦有多次性,多次性签注包括探亲、商务及个人游签注。整体而言,在风沙行动中被拘捕的内地居民,与一般内地访客的出入境模式大致相若。被拘捕的内地居民当中,部分每日只出入一次。因此,我们不能单凭出入境次数来证明有关旅客为水货客,否则可能会影响部分真正有需要一日多次往返香港和内地的旅客。
当局会继续以情报为主导,考虑一篮子的因素,包括出入境次数,以打击水货活动。在处理每宗入境申请时,入境处会考虑访客是否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入境处会对旅客作出讯问,若对其访港目的存疑,会根据法律及既定政策,考虑拒绝有关人士入境。
完
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