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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非法劳工行动拘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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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上水区展开一项反非法劳工行动,共动员十八名入境处人员。执法人员搜查位于上水区的水货黑点,包括彩园路一带及两个屋苑单位,并拘捕五名涉嫌从事水货活动而违反逗留条件的内地旅客,分别为四男一女,年龄介乎三十至五十六岁。该批怀疑用作水货用途的货物包括纸尿片及电子产品等。而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雇主则为一名五十一岁的男性香港居民。

  所有非法劳工现正被羁留调查。

  入境处发言人称:「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同时,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话,雇主亦必须查阅他/她的身份证或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一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于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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