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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人员制止在囚人士自我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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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教人员昨日(十二月二十六日)制止一名芝兰更生中心在囚人士自我伤害身体。

  惩教人员发现该名十四岁女性在囚人士当时情绪不稳,并分别用牙膏胶筒角及一粒破衣钮割伤自己左手前臂。职员立即制止,并即时安排院所医生为她检查和诊治。她当时清醒,伤势轻微,署方已安排临床心理学家为她作进一步评估及辅导。

  惩教署发言人表示:「本署一直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设施、职员培训、急救护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图自杀或作出自残行为。」

  该女子因普通袭击罪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2年12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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