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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一月九日)立法会会议上何俊仁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的书面回覆:
问题:
本人收到多宗关于元朗朗边中转屋(朗边)的投诉,例如,一名年近80岁的老妇与其有残疾的女儿被安排入住朗边一个面积只能容纳一张双层睡床的单位,但两人均不能爬到上层床铺;有住户多年前因欠交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租金而被房屋署收回公屋单位并获安排入住朗边,但至今仍不获重新编配公屋单位;内有一些住户经常无理滋扰其他住户并引发多次冲突,以致居民在9个月内曾报警求助超过100次;内所有单位均以玻璃棉作为天花物料,但该物料经常剥落并引致部分居民皮肤敏感;以及内的蚊患及木虱问题严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朗边落成至今有多少年;该屋现时提供多少个租住单位,当中分别有多少个已编配及空置,以及单位的最长空置时间为何;
(二)当局会否以恩恤理由,编配较大的单位予上述由长者和残疾人士组成的住户;
(三)朗边的住户现时轮候编配入住公屋的平均时间为何,以及当中最长的轮候时间为何;当局会否酌情重新编配公屋单位予多年前曾欠租的住户;
(四)当局有何措施保障朗边居民不受个别居民的无理滋扰;当局有何措施改善内的蚊患及木虱问题;
(五)朗边现时设有哪些社区服务和设施;当局有否计划增加有关的服务和设施;
(六)当局会否考虑更换朗边所有单位内的天花物料;
(七)鉴于有评论指中转房屋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少于3.4平方米才被界定为挤迫户的标准不合理,当局会否立即检讨该标准;及
(八)当局有否计划把朗边改建为公屋屋,以及在有需要时把其中一幢以混凝土兴建的楼宇拨作中转房屋之用;若有,计划何时进行;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政策是确保不会有人因天灾、火灾、紧急事故、政府的清拆或其他的执法行动而导致无家可归。若有人需要暂时的居所,他们可透过有关的部门,如屋宇署或地政总署的转介,入住位于屯门的宝田临时收容中心。倘若他们在临时收容中心住满三个月及通过「无家可归评审」,证明别无居所并符合公屋轮候册之申请资格,便可获安排入住中转房屋,并透过公屋轮候册等候编配公屋单位。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现时设有石篱中转房屋、朗边中转房屋及宝田中转房屋,共提供约4 600个单位。虽然中转房屋旨在为有需要人士提供过渡性的居所,房屋署会为居民提供适切的辅助、交通和社区设施。
就提问中提及「年近80岁的老妇与其有残疾的女儿」的个案,房屋署一直有跟进并提供协助。其实,她们的公屋轮候册申请已于去年年底通过审核,她们将于短期内获配公屋。
而就提问中提及的内有一些住户经常无理滋扰其他住户并引发多次冲突,以致居民在9个月内曾报警求助超过100次一事,据警方向房屋署提供的资料,自二○一二年一月至九月底,合共约有100多宗报警纪录。警方经调查后,将其中大部分归类为家庭纠纷或邻居间之口角纷争,而此等个案主要涉及三数个住户,余下的少量个案则主要归类为偷窃、打架和求警协助个案。于二○一二年内警方在朗边中转房屋并没有拘捕或检控任何怀疑滋扰其他住户的人士。
就何俊仁议员问题的八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朗边中转房屋于一九九九年落成,至今已有13年,共提供840个单位。截至二○一二年十一月底,已入伙单位数目为570个,另有14个单位已发出配房通知书,空置单位数目则为256个。当中空置最久的单位是自二○○三年开始空置。
(二)若申请入住中转房屋的家庭中有成员须非短暂性于室内使用轮椅、须于家中洗肾、患有过度活跃症或属于四肢瘫痪人士,并能提交有效的医疗证明文件,房屋署在编配单位时会当作多一名家庭成员计算。高龄人士若能提供医疗文件证明其需要编配较大单位,房屋署亦会因应资源予以考虑。
假若居民于入住中转房屋前未有就上述情况提出特别编配要求,或居民于入住后健康情况有变,他们可向所属屋办事处以医疗原因申请调迁往较大单位,房屋署会按个别情况考虑。
(三)中转房屋的住户须透过公屋轮候册入住公屋,获配公屋单位所需时间须视乎个别个案而定。一般来说,需要在中转房屋居住比较长时间的原因包括申请家庭未能符合七年居港期的规定;未能清缴前租住公屋单位的欠租;获推荐特殊编配要求令编配地区范围收窄或申请人属于「配额及计分制」下的非长者一人年轻申请者。房屋署并无就朗边中转房屋住户入住公屋的平均轮候时间作出统计。
另一方面,缴交租金是公屋居民的基本责任。若公屋单位之租户/暂准租用证持有人拖欠租金/暂准租用证费引致单位被收回,房屋署会冻结其公屋轮候申请两年。房屋署须对欠租户执行相关政策,以公平合理维护公屋资源。有关住户在他的公屋申请到达编配阶段之前须清缴所有拖欠的租金/暂准租用证费方可获配公屋。此外,若有关住户因医疗或社会因素有迫切住屋需要,他们可向社会利署寻求「体恤安置」或其他援助。
(四)为提供安全宁静之居住环境,房屋署一直致力采取下列措施,以改善朗边中转房屋的居住情况:
(i)护员会每日巡视各楼层及公众地方,并于二○一一年中在屋入口加装了闭路电视系统,其后在二○一二年十月再于内加装闭路电视系统,扩大监察范围,提升保安工作;
(ii)自二○一二年初至今,房署亦与警方加强沟通和合作,并定时就改善内治安与警方展开会议,以增强内治安工作;警方已增加内之巡逻次数,并为居民举办座谈会及进行家访,增强警民协作及防止罪案;及
(iii)关于噪音滋扰问题,若有关不当行为证明属实,屋办事处会根据屋管理扣分制或暂准租用证条款,向有关住户采取劝喻、警告、扣分,甚至终止有关暂准租用证。根据纪录,过去一年,所有噪音投诉经劝喻后已获解决。
另外,为了防止蚊子从朗边中转房屋附近飞进内,房屋署对灭蚊工作从不松懈,除定期喷洒蚊油及清除所有可以滋生蚊虫的积水外,更在二○一二年年初于内设置灭蚊机,增加灭蚊效果。在木虱方面,屋办事处在过去一年并没有接获有关报告,但已张贴通告,提醒居民加强个人生及保持环境清洁。
(五)朗边中转房屋现时设有两个非牟利组织办事处,提供之服务包括家访、就业辅导、家庭问题及个人情绪辅导、长者家居支援及青少年功课辅导。在休憩设施方面,朗边中转房屋现设有羽毛球场、篮球场及儿童游乐场。而为提高内长者的生活质素,房屋署计划在内增设长者健身设施,预计将于二○一三年二月底前完成。
(六)朗边中转房屋所有单位的天花均是采用认可的玻璃棉物料,具有耐燃防火、隔热及隔声功能,广泛地在本港的建筑物采用。在正常情况下,并不会轻易剥落或危害人类的健康。过往朗边中转房屋亦没有发生因此物料剥落而引致有人皮肤敏感的个案。房屋署会为朗边中转房屋提供适切的维修及保养,检视单位的状况以确保居民安全。
(七)如前所述,中转房屋旨在为受天灾、火灾、清拆、紧急事故、其他政府行动等原因影响而无家可归,而又未合乎即时安置于公屋的人士,提供临时居所。因此,中转房屋在面积、设计和住屋安排上均有别于作为长远居所的一般公屋单位。中转房屋的编配标准为每人5.5平方米室内楼面面积。由于只属临时居所,申请人在入住中转房屋时必须同时在公屋轮候册上登记申请公屋,以解决其长远居住需要。
根据现行安排,朗边中转房屋的住户如在入住后家庭状况有变,而每人室内楼面面积少于3.4平方米可申请迁往较大的单位。房委会目前未有计划修订中转房屋的挤逼户调迁标准。
(八)根据《唐人新村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YL-TYST/10》,朗边中转房屋现被划为「休憩用地」。政府会研究把有关土地改划为「住宅」用途的可行性。若然,我们会考虑发展该土地作为公营房屋。
完
2013年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