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办公室致力在法定禁烟区执行禁烟规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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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署发言人今日(一月二十八日)表示,生署控烟办公室(控烟办)一直致力执行和实施对烟草产品管制的法例,特别是在法定禁烟区执行禁烟规定。
在上周末(即一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期间),控烟办的控烟督察在法定禁烟区进行152次巡查,并向违规吸烟人士发出77张定额罚款通知书。这次巡查的部分行动由控烟办与旺角警区联合进行。
发言人总结二○一二年的执法情况时表示:「控烟督察共进行26,209次巡查,并向违规吸烟人士发出8,019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及179张传票。」控烟督察会继续巡查法定禁烟区,例如电子游戏机中心、商场、酒吧及食肆,以加强遵守禁烟的规定。
根据《吸烟(公众生)条例》(第三七一章),任何人不得在法定禁止吸烟区内吸烟或携带燃的香烟、雪茄或烟斗。在禁止吸烟区内吸用水烟或电子烟均属违法。违例者会被定额罚款1,500元。
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续说:「吸烟危害健康,我们鼓励烟民戒除吸烟习惯。生署提供并资助不同机构包括东华三院、博爱医院和香港大学的戒烟服务。市民可致电生署综合戒烟热线1833 183,查询及预约戒烟服务。」
完
2013年1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