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就追究游行人士法律责任回应传媒查询(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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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四月二十六日)有集会人士未有根据法例通知警方而在中区进行游行活动,警方就有关传媒查询回应如下:
游行人士今日未有根据法例通知警方,由中区皇后大道中二号游行至礼宾府期间,亦未有听从警方指示及安排,冲破警方防线,强行走出及占据花园道行车线,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阻塞及构成危险。警方须即时作出特别应变,制止该等违法行为,包括暂封花园道落山的交通,以减低对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危险及公共秩序的影响。警方对此等违法行为表示遗憾。
游行期间,警方已发出多次劝喻及警告,但有关人士拒绝听从。警方会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作出调查,并会征询法律意见,追究有关人士的法律责任。
对于有人表示未来数日可能会采取更激烈的行动,警方发言人呼吁有关人士保持克制及冷静,尽早与警方沟通,以商讨作出妥善的人流管理及交通改道安排,确保该游行在一个安全及有秩序的情况下进行。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百七十一号
完
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3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