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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法国今日(五月六日)签署协议,设立双边工作假期计划,让两地青年人参与。协议将于二○一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协议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与法国外交部部长洛朗.法比尤斯在行政长官梁振英及各法国代表团成员见证下于礼宾府共同签署。
设立工作假期计划的目的是让两地青年人藉在其他国家旅游期间生活和短暂工作,体验当地文化风俗,扩阔视野。是次安排亦将进一步加强香港和法国两地悠久的双边关系。
根据是项安排,双方每年各有二百个名额。参加的青年人可以在当地逗留最多十二个月,期间并可工作赚取旅费。
张建宗说:「法国是香港第八个双边工作假期计划伙伴。自二○○一年起,香港已先后与新西兰、澳洲、爱尔兰、德国、日本、加拿大以及韩国,签订同样的计划。至今已有约30 000名来自香港及其他伙伴国家的青年参与计划,从中得益。」
香港入境事务处或法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将为符合下列要求的申请人签发工作假期签证:
* 法国的申请人必须为法国公民,并持有有效的法国护照;香港的申请人必须通常居住于香港,并持有有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申请人的年龄须介乎十八至三十岁,并计划于香港或法国度假最多一年;
* 申请人不得携同受养亲属;
* 申请人必须持有离境交通票或足以购买离境交通票的款项,并有足够能力负担在法国或香港逗留初期的费用;以及
* 申请人必须购买涵盖整段逗留期间的医疗保健保险。
有关签证的申请详情,香港的申请人可浏览法国驻港澳总领事馆的网址www.consulfrance-hongkong.org,而法国的申请人则可联络香港入境事务处,电话二八二四 六一一一,亦可透过该处网页下载有关资料,网址为www.immd.gov.hk。
完
2013年5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