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传媒有关市民是否被通缉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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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传媒查询有关市民是否被警方通缉,警方发言人今日(五月十四日)回应如下:
市民只要奉公守法,就毋须担心是否被通缉。警方只会在经调查后有合理怀疑有人干犯了某些罪行或会被控告某些罪行,而未能将该名人士缉捕归案时,才会考虑把该人士列为被通缉人士。一般而言,警方会透过不同方式主动联络涉案人士。
如有市民向警方投案表示自己与某一案件有关,警方会按既定程序作记录及进行调查。警方呼吁市民切勿滥用报案室的服务,以免对真正需要报案或紧急求助的市民造成延误。警方处理市民举报或求助时,会按个案的缓急先后予以跟进。
警方强调,任何人士如蓄意滥用报案室服务或妨碍报案室运作,有可能干犯「浪费警力」或 「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等刑事罪行。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百五十三号
完
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