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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一次过资助车主提早更换欧盟二期柴油商业车辆增加财务承担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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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五月十五日)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就一次过资助车主提早更换欧盟二期柴油商业车辆增加财务承担的开场发言∶

主席:

  上一届的自愿计划在二○一○年七月推出,对应欧盟二期柴油商业车辆资助计划,是纯粹自愿的,为期三十六个月,即三年,鼓励车主尽早把欧盟二期柴油车更换为新车。当时是必须换新车才能获得资助。

  车主要将欧盟二期柴油商业车更换为符合现行车辆排放标准(即为欧盟五期)的新车,才可以获得一个等同类别的平均车辆应课税价值的百分之十八。政府当初预计约有百分之二十四欧盟二期柴油商业车参与资助计划,于是当时并向财务委员会申请五亿三千九百四十万元推行计划。

  截至今年四月三十日,我们已收到约六千五百宗申请,当中约五千三百宗已经核实批准,约占合资助资格车辆的百分之十九,涉及开支大约4.5亿元,约占拨款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五(拨款总额为五亿四千万),余款约八千三百万元。我们预计余款金额不足够应付在资助计划下所有将会获批核的一千零八十宗申请及余下还有两个月时间也会有新增申请的财务承担。所以我们建议向财务委员会申请多一亿二千万元额外拨款,以应付资助这计划的财政承担。文件中有详细资料。多谢主席。



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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