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至一四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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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今日(六月十一日)公布,署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考虑过四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的职方就当局提出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方案的回应后,决定首长级和高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上调2.55%,中层薪金级别及低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上调3.92%。上述薪酬调整会追溯至二○一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说∶「这个薪酬调整决定与当局早前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相同,并已充分考虑到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下的六项因素,即:
(1)从薪酬趋势调查得出的薪酬趋势净指标;
(2)香港经济状况;
(3)生活费用的变动;
(4)政府的财政状况;
(5)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以及
(6)公务员士气。」
「综合上述六项因素以及职方对薪酬调整方案的回应和理据,署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今年的公务员薪酬调整应和薪酬调整方案相同。」
政府将会在七月五日举行的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会议上呈交是次薪酬调整的建议,以待委员会批准。
完
2013年6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