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公屋租户代缴八月及九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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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出: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户(包括中转房屋暂准租用证持证人)将无需缴交二○一三年八月及九月的全部或部分租金/暂准证费。
财政司司长在今年二月的《财政预算案》中公布一系列一次性的措施,以协助市民应付当前的生活压力,其中包括为公屋租户代缴两个月租金。
房委会发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一日)说:「政府会为缴交一般租金的房委会公屋租户及暂准租用证持证人代缴两个月租金。至于须缴交额外租金的房委会公屋租户及暂准租用证持证人,政府会为他们代缴该两个月的净租金,租户自己则需要负责缴交额外租金。」
房委会会向所有租户及暂准租用证持证人发出通知,说明交租安排。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已于今年六月批准有关拨款。政府为房委会公屋租户代缴两个月租金的总额约为20.54亿元,将惠及约71万个房委会租户。
完
2013年7月2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