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债券发行计划下之政府债券暂定发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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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代表身分,于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公布二○一三年九月至二○一四年二月的六个月内在机构债券发行计划下政府债券(政府债券)的暂定发行时间表(附件)。该暂定发行时间表载有每批政府债券的暂定投标日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日期等资料。
金管局会每隔半年(即于每年一月及七月),公布分别涵盖该年三月及九月起计的六个月内之暂定发行时间表。值得注意的是,暂定发行时间表所载的资料,如年期、投标日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日期等均为暂定,金管局可因应当前市况作出适当调整,并会适时公布经修定后的发行时间表。个别政府债券的发行细节,将于相关投标日期前最少四个营业日确定及公布。
完
2013年7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