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马来西亚中央银行今日(八月二十八日)在吉隆坡举行双边会议,讨论双边经济及金融事务,以及研究有助促进香港及马来西亚金融市场发展的方案。
经讨论后,金管局及马来西亚中央银行同意继续加强合作,深化两地贸易和投资联系。合作范畴将包括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和伊斯兰金融的国际化。
在人民币业务方面,将会展开由私营机构主导的交流安排,就如何推动人民币业务的发展进行讨论,从而进一步促进贸易及投资活动。就此,马来西亚、香港及中国内地之间紧密和不断扩大的贸易与投资联系将有利于这方面的工作。来自香港和马来西亚的金融机构以及金管局和马来西亚中央银行将会参与这项交流安排。第一次会议将于今年稍后在吉隆坡举行。
另一个讨论范畴为伊斯兰金融。金管局及马来西亚中央银行将会在双方持续合作的基础上,趁香港刚通过有关伊斯兰金融的条例*的机会,成立由私营机构主导的合作小组,以促进伊斯兰金融在香港的发展。预期这将拓展两地的伊斯兰金融的商机。合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将于今年稍后在香港举行。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表示:「我很高兴金管局能与马来西亚中央银行在多个双边项目上加强合作,促进两地金融市场的发展。我相信有关合作将为两地继续带来互利双赢的丰硕成果。」
马来西亚中央银行行长Zeti Akhtar Aziz表示:「今天的讨论凸显马来西亚中央银行和金管局进一步深化双边合作的意愿。我们会携手创造有利的环境,以促进马来西亚和香港之间更深入更广泛的经济活动。」
*《2013年税务及印花税法例(另类债券计划)(修订)条例》已于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刊宪。
完
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