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亚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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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八月二十九日)出席《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十签署仪式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想问问是否已经收到亚视的上诉申请?如果他(盛品儒)转另一个position(职位),你们会否接受他继续做管理层?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根据《广播条例》第24条作出的指示,亚视要在不同时间做不同的事,我们从报道中知道亚视打算上诉,但到现时为止,我们未收到这些上诉文件。
记者:如果盛品儒由执行董事转为董事,还是否符合报告要求他不要做管理层的指示?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们关注的是执行董事这职位,(盛品儒)要在下星期一之前辞去这个职位,如果有其他变动,我相信通讯局会做相关处理。
记者:但如果他用上诉方法或其他法律程序,不在星期一辞职,你们会怎样做?是否可以这样做?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当然,如果进行上诉时,大家要看看《广播条例》,特别是第34条,除了暂时吊销牌照这方面的事宜外,所有通讯局的指示,即使是在上诉期间,也要(执行)。
记者:是否即是说他由执行董事转为董事就没有问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重申,根据通讯局的报告,在星期一之前,他要辞去执行董事的职位,而视乎他是否一个适当人选,才可做到这方面的工作。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