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新海鱼养殖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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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利用本港海鱼养殖区的剩余环境承载力,同时促进养殖业界的技术发展和优良的作业,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计划在澳背塘、往湾及深湾鱼类养殖区签发新海鱼养殖牌照,并于星期三(十月二日)至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接受申请。
渔护署发言人今日(九月三十日)表示,自一九九○年起,基于环境影响理由,政府停止签发新海鱼养殖牌照;因应渔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早前的建议,当局已检讨停止发牌的做法和谘询业界,持份者大都支持签发新海鱼养殖牌照,以促进本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署将在三个已确定具剩余环境承载力的鱼类养殖区(即澳背塘、往湾及深湾鱼类养殖区)签发新海鱼养殖牌照。申请者须提交业务计划,以支持其申请。业务计划应清楚说明建议的海鱼养殖业务如何确保海鱼养殖环境得以持续使用。每名成功申请人士将获发为期三年的牌照,牌照涵盖的养鱼场面积不多于300平方米。此外,当局可就新牌照施加额外条件,确保有关计划畅顺妥善地推行,而养鱼场的运作也需符合预定用途。
申请者可以于二○一三年十月二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将填妥的申请表格及所需文件,邮寄或亲身交回到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8楼渔护署渔业执行及特别项目科。
申请表格及详情可浏览渔护署网页:www.afcd.gov.hk/tc_chi/permit/permit_fis/permit_fis.html或于渔护署总部及各渔业办事处索取。如有查询,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150 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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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