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因串谋行使虚假文书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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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分别六十五及四十二岁的内地男子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串谋行使虚假文书罪成立,被判处监禁四年零四个月。
案情透露,该两名男子今年一月试图使用伪造银行提款咭于尖沙咀区的柜员机提取款项后,被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拘捕,并在他们身上检获共四十四张伪造银行提款卡。
两人其后被落案控以共一项串谋行使虚假文书罪名。他们承认有关控罪,于今日被判处监禁。
警方提醒市民行使伪造提款咭乃严重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十四年。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百七十一号
完
2013年10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