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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在内地为香港出生的儿童提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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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志祥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深圳当局曾透露,在香港出生而目前在深圳居住的儿童(港人子弟)约有三万名,当中约有一万七千名在港就读,其余则于深圳就读。此外,内地当局预计二○一八年在深圳居住的港人子弟总数将达五万名。有评论指出,上述数字显示港人子弟跨境就学问题未来会日趋严重,而单靠增加香港北区及元朗等地区的学额,不足以解决该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现时有两间由私人办学团体在深圳开办的港人子弟学校的学生,据报可参加香港升中派位机制,政府会否考虑向此类学校买位,让港人子弟留在内地就学;若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就第(一)项提及的港人子弟学校,政府有否为它们提供办学指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过去五年,政府有否接获本港私人办学团体因筹划在内地开办港人子弟学校时遇到困难而求助;若有,求助团体主要遇到甚么困难,以及政府提供甚么协助;政府会否鼓励本港的私人办学团体在内地开办港人子弟学校,并为该等团体提供支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政府有否计划在内地开办港人子弟学校,让该等儿童可留在内地升学,以舒缓北区及元朗等地区的学额供应紧张的问题;若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内地当局据报正研究有关特区政府在内地兴办官立学校的可行性,政府有否就此事宜与内地当局进行商讨或参与有关的研究;若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深圳与香港两地教育局自二○○八年起在深圳推行港人子弟学校/班计划,让内地的港人子女能在内地接受教育之余,又能及早衔接香港的教育制度。港人子弟学校/班学生以香港课程为学习重点,符合资格的小六学生可参加香港「中学学位分配办法」,获派香港学校的资助中一学位。目前,在深圳有六所民办学校参加该计划,包括两所「港人子弟学校」及四所开设「港人子弟班」的学校。这些学校全部以自资方式营运,政府并无提供资助。现时,香港政府向学校提供的资助只限于香港境内的学校,向深圳此类学校买位的建议,涉及福利可携的政策,影响深远,所以政府须深入研究,从长计议。

(二)港人子弟学校/班是按深港两地教育局签订的《深圳学校试办港人子弟班合作协议》而推行,并依照《深圳学校试办港人子弟班施行细则》运作。深圳市教育局负责监察港人子弟学校及设立港人子弟班的学校,以确保其教学质素。香港教育局会向港人子弟学校及设立港人子弟班的学校提供适切的专业支援,并安排这些学校与香港学校配对为姊妹学校,让这些学校与香港课程接轨及增加对「中学学位分配办法」的了解。

(三)过往曾有本港私人办学团体向教育局表示有意于深圳筹办港人子弟学校,我们亦曾与有关团体会面,但未有办学团体提出实质的筹办计划。我们乐意继续与这些办学团体沟通,以进一步了解他们的计划。

(四)政府已由二○一一年六月起限制来港分娩的非本地产妇人数,并由二○一三年起终止非本地产妇来港分娩。跨境学童就公营小一学位的需求预计于二○一八年开始逐渐回落。因此,当前的挑战只是一个过渡性的问题。为舒缓北区小一学位因跨境学童增加而出现的紧张情况,我们已在今年八月宣布修订统一派位的安排,由本年度(即二○一四/一五入学)起,为居于内地的申请儿童另行提供《统一派位选校名单》供跨境学童选择。另一方面,设立学校亦需时,故有关香港政府在内地开办港人子弟学校的建议,不能即时帮助我们解决现时所面对的问题。我们也须考虑当跨境学童数目回落时对学校稳定发展的影响。此外,有关建议涉及福利可携的政策,影响深远,政府须深入研究,从长计议。

(五)根据国家教育部就早前港区人大代表提出在内地兴办官立学校的回覆,国家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就此,本局未收到进一步资料。另一方面,本局正计划进行深圳港籍儿童家长意向调查,藉此了解在深圳居住的港籍儿童家长,考虑让其子女继续留在深圳就学,而非跨境就学的关注及意向。



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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