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费用由二○一三年十二月一日起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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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邮政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宣布,立法会已通过《2013年邮政署(修订)规例》,《邮政署规例》(第98A章)下部分邮政费用,包括信箱及信袋租用费、邮包转递费、挂号费和强制挂号费以及记录派递费,将由二○一三年十二月一日起作出调整。《2013年邮政署(修订)规例》于二○一三年十月四日刊宪。
香港邮政发言人说:「是次调整的各项邮政费用已超过15年未有调整,有关的服务现时全部出现亏损。」
夹附邮政费用调整的详情。
完
2013年11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