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推出「改装垃圾车资助计划」,以一次过资助形式,协助私人垃圾车车主进行改装工程,包括为垃圾车配置金属车斗尾盖及污水收集缸,以符合新的设备标准,改善垃圾车由于没有相关装置而造成环境滋扰的情况。
环保署发言人今日(一月十日)表示:「资助计划属自愿参与性质,所有在二○一四年一月一日前已在运输署登记而未曾参加环保署『改装垃圾车先导计划』的私人垃圾车均可参与。」
参与资助计划的车主可获得一次过的资助为未配备尾盖及污水缸的垃圾车加装尾盖及污水缸,或为已配备尾盖及污水缸的垃圾车进行改善工程,例如加装额外遮档板等。
资助计划的申请期为二○一四年一月十日至九月三十日,参与计划的垃圾车车主可自行选择车辆维修承办商进行改装工程。车主须在申请期内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车辆维修承办商的改装工程设计图一并交回环保署审批,待接获署方书面接纳申请后始进行改装工程。申请获批后,署方会给予垃圾车车主合理及足够的时间进行改装工程。
环保署会于机电工程署检查并确认改装工程妥善完成后直接向车房发放资助,以支付实际的改装费用,但资助金额不会超过预定的资助上限。计划详情及申请表已上载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prob_solutions/rcv_subsidy.html。
发言人呼吁垃圾车车主尽快提出资助申请和完成改装工程,以早日减少垃圾车运载废物时对环境造成的滋扰。
《2013年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修订规例)已于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宪,修订包括规定将来驶进堆填区及废物转运站的垃圾车必须配置构造合适及性能良好的金属车斗尾盖及污水收集缸,以提升垃圾车运载废物时的环保表现。立法会相关小组委员会已完成审议修订规例的工作。在立法会于本年一月二十二日通过相关小组委员会同意的修正案后,环保署将另行指定修订规例的生效日期,其间会考虑上述资助计划的改装工程进度。
如对资助计划有任何查询,可致电环保署电话2872 1847。
完
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