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在香港举行(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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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共同领导的「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合作小组)今日(一月十三日)在香港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两地二○一三年在环保合作的进展及议定二○一四年的合作计划。
在回顾二○一三年的环保合作方面,合作小组认为在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推动清洁生产、水环境保护,以及林业及海洋资源护理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进展(详见附件一)。
合作小组亦讨论了二○一四年的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包括加强粤港两地就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空气质素管理的进一步合作,于二○一四年共同完成优化区域空气监测网络的安排,开展区域大气微细悬浮粒子的研究合作,并探讨共同开展空气污染预警合作。工作计划亦包括推动清洁生产、水环境保护,以及林业及海洋资源护理合作等方面(详见附件二)。
合作小组于二○○○年成立,双方组长为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出席今天会议的香港特区政府代表包括环境局、环境保护署及渔农自然护理署;广东省方面的代表来自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以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代表。合作小组主要就两地有关环境质素、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及可持续发展事宜进行磋商及交流。合作小组下设七个专题小组,专责推进各合作项目。
完
2014年1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