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事务管理局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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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本新闻稿撮述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于二○一四年一月第二十七次会议后所作的决定:
通讯局审议了一宗有关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翡翠台和高清翡翠台于二○一三年六月七日播放的电视节目《爱・回家》的公众投诉。通讯局决定向无发出严重警告,促请它严格遵守《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电视节目守则》)和《电视通用业务守则─广告标准》(《电视广告守则》)中的相关条文。有关个案详情载于www.coms-auth.hk/filemanager/tc/content_713/appx_20140121_tc.pdf。
完
2014年1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