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国雄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自雷曼相关迷你债券事件发生以来:
(一)增聘了多少人手处理与该事件有关的工作;至今有否终止聘用该等人手;如有,涉及多少人;如否,原因为何;
(二)接获多少宗有关银行不当销售投资产品的投诉;转介了多少宗投诉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跟进,以及当中有多少宗证实涉及违规行为;及
(三)除了要求银行呈交其内部管控制度的资料外,金管局采取了甚么其他措施,加强监察银行销售投资产品,以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答覆:
主席:
(一)金管局于二零零九年高峰期动员约300人(当中约200名是以合约形式聘请的员工,其余是金管局本身的常额人员或从审计公司借调而来的人员),以调查有关银行销售雷曼相关投资产品的投诉。其后,相关的人手规模逐年减少。现时,专责执行法规及处理投诉的法规部常额人员约有60人,而以合约形式聘请的员工则约有20人。
(二)自二零零八年九月至今,金管局共接获21,878宗有关不当销售雷曼相关投资产品的投诉。经金管局调查后,有足够处分理据并转介至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作进一步行动的个案有3,633宗。当中绝大部分个案所涉及的投资者已按照金管局与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1条分别与相关雷曼产品的分销银行所达成的协议而获得补偿。根据该等协议获得补偿的投诉个案共有19,391宗。
(三)因应从二零零八年全球金融危机及雷曼事件汲取的经验、市场发展及公众期望方面的转变,金管局更集中其监管焦点于认可机构的业务操守。金管局已增拨资源,集中处理认可机构的业务操守监管事宜。金管局于二零一零年四月成立新的银行操守部,并以当时证券法规执行及投诉处理的资源成立法规部,专责处理相关事宜,以更完善金管局的监管职能架构。
金管局已推出多项投资者保障措施,以加强认可机构的投资产品销售程序:
* 分隔一般银行业务大堂与投资专区,免使零售银行客户对办理存款或作出投资产生混淆;
* 为销售程序及客户风险状况评估程序录音;
* 加强对涉及产品风险评级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错配的交易的管控程序;
* 就非上市结构性产品实施落单冷静期,使对有关产品认识较少的零售客户(如长者、首次购买有关产品的人士)有不少于两天时间了解及考虑该项投资是否合适,以及征询家人或亲友的意见;
* 让弱势社群客户(如长者、文盲人士)选择是否在销售程序中使用额外保障机制(由一位亲友陪同及/或由多一位前线员工见证销售程序);以及
* 就认可机构发行的货币挂及/或利率挂投资产品实施重要资料概览,以加强产品资料披露。
金管局一直以来与证监会紧密合作,推行和实施多项对中介人的操守要求。金管局亦已加强就投资产品销售方面的现场审查及非现场审查工作。就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须关注事宜,金管局已发出多份通告,向认可机构提供指引。
在提升银行业界的整体管治水平方面,金管局已开展不同工作,包括为认可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制定培训课程,以及为私人财富管理从业员制定优化专业能力架构。
此外,金管局亦积极参与公众教育活动,加强公众对投资产品的认识及了解其权责,协助他们成为精明及负责任的投资者。
上述各项措施有助加强保障投资者,使销售程序更趋划一;投资者获得更清晰的产品资讯,并更注意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同时提升银行合规经营的企业文化及加强销售程序的管控。
完
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