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新一轮「场地伙伴计划」现邀请演艺团体及机构提交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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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就新一轮的「场地伙伴计划」,邀请本地演艺团体及机构提交建议书,计划为期三年,由二○一五年四月起至二○一八年三月止。截止收取建议书日期为本年四月三十日下午五时三十分。
「场地伙伴计划」旨在让康文署辖下的演艺场地与演艺团体及机构建立伙伴关系,以提升场地及伙伴团体的艺术形象和特色、扩大观众层面、善用现有设施、制订以场地为本的市场策略、促进艺术赞助、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艺术发展,以及推动表演艺术在社区发展。
第二轮的「场地伙伴计划」已于二○一二年四月展开,将于二○一五年三月结束。在众伙伴的共同努力下,有效地达致「场地伙伴计划」的目标。
新一轮的「场地伙伴计划」将于康文署辖下十二个演艺场地推行,包括香港大会堂、香港文化中心、牛池湾文娱中心、西湾河文娱中心、上环文娱中心、葵青剧院、荃湾大会堂、沙田大会堂、北区大会堂、屯门大会堂、元朗剧院及油麻地戏院。
有关详情及邀请建议书文件可于康文署各演艺场地索取,或于康文署网址www.lcsd.gov.hk/vps下载。
查询可致电二八五三 二六八八。
完
2014年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