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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产业署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公布已与太古城中心控股有限公司(太古城公司)及太古坊控股有限公司(两者俱为太古地产的附属公司)签订交换协议,以财政司司长法团名下在康和大厦的物业(现为工业楼宇)交换太古城公司在太古城中心三座的物业(现为甲级写字楼)。
这次交换的物业涉及财政司司长法团物业在香港英皇道979号康和大厦的7、8、9、10、11、12、13及14楼(连同14楼的平台)、1楼A室,和1楼F1及F2号上落货车位,其总楼面面积为17,400平方米;而太古城公司的物业则包括香港太古湾道14号太古城中心三座的十层楼面,其总楼面面积为19,000平方米。
太古地产计划把现时部分由财政司司长法团持有的康和大厦,连同常盛大厦及和域大厦,重建为两幢甲级写字楼。该重建计划获土地及建设谘询委员会支持,而城市规划委员会亦已通过太古坊综合发展区总纲发展蓝图。该项重建计划会为市场多提供187,000平方米总楼面面积的甲级写字楼用地,及增辟6,400平方米休憩用地供社区享用。这项重建计划有助活化鱼涌区,并为该区带来城市规划效益。
除涉及的太古城中心三座的物业外,太古城公司会向财政司司长法团提供一笔5.37亿港元的现金补偿,并在重建完成后再提供一笔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编制的甲级写字楼价格指数变动而计算的额外款项。上述交易条款已反映康和大厦物业的重建潜力及直至重建完成时写字楼物业价格的升幅。此外,太古城公司亦会全费负责为财政司司长法团按政府办公室规格装修太古城中心三座的交换物业,并偿还财政司司长法团因进行这项物业交换而引致的相关开支。这项交易充分保障公众利益。
康和大厦物业现时由六个政府部门(包括政府物流服务署的印务工场)使用。受影响的政府部门会按运作需要迁往其他合适地方或太古城中心三座。有关部门的运作不会受影响。
随太古坊逐步由工业区蜕变为商业区,这项物业交换计划符合政府把非写字楼用途的办公地方迁离商业区及为市场增加甲级写字楼供应的政策。
这项物业交换计划会不迟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完成。
完
2014年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