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新任申诉专员(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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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三月十七日)宣布委任刘燕卿为新任申诉专员,由二○一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为期五年。行政长官根据《申诉专员条例》(第397章)作出是项委任。
刘燕卿于一九七四年加入消费者委员会,并在二○○七至二○一二年期间担任该会总干事。她在带领消费者委员会方面拥有优秀往绩,并于提倡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广获本地及国际间肯定。她积极投身公共服务,并曾参与多个谘询及法定组织,包括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旅行代理商谘询委员会以及地产代理监管局。
就这项任命,行政长官表示:「刘女士拥有超过三十年的丰富公共行政经验、优秀领导管理才能及沟通技巧。刘女士于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成就斐然,足以证明她的高度专业精神及公正持平,而这些卓越条件广获社会各界认同。我有信心在刘女士的领导下,申诉专员公署会继续为市民提供一个独立和公正的申诉渠道。」
现任申诉专员黎年的任期将于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届满。行政长官感谢即将卸任的申诉专员,并表示:「黎先生过去五年担任申诉专员期间,展现了其出色的领导才能和承担。他带领申诉专员公署就涉及行政失当的投诉作出独立、客观及公正的调查,就促进公共行政的公平和效率贡献良多。他的工作热诚和成绩有目共睹,并广获政府内外尊崇。」
行政长官对黎年在出任申诉专员期间的优秀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祝愿他在未来的日子顺心满意。
政府早前展开公开招聘遴选新任申诉专员,并成立一个遴选委员会考虑候选人及向行政长官提交建议。遴选委员会由周松岗担任主席,成员包括罗范椒芬、李家祥及行政署长蔡洁如。
完
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