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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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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佩帆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有英国教育专家指出,六岁以下的幼儿不应进行正式学习活动,反而应透过大量游戏活动发展社交技巧和学习控制情绪,因为过分重建构知识未必有利幼儿的长远发展,甚至有碍他们健康成长。报道又指出,德国已立法禁止学前教育,目的是避免幼儿的大脑变成电脑硬碟,留给幼儿大脑更多的想像空间,让幼儿脑部自然发展及培养幼儿的想像力。然而,有校长向本人反映,香港的幼稚园入学率高达103%,因为不少家长为了催谷年幼子女「赢在起跑线上」,不单安排子女参加各种兴趣班,更让他们同时就读两所幼稚园的上午班及下午班,期望取得优良的学业成绩及拥有较多课外活动证书和奖项,以增加日后获心仪小学录取的机会,以致幼儿在小学前阶段的日程表已经被编排得没有喘息的空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参考海外国家的做法并制订指引,规定小学在录取小一新生时不得考虑申请者的课外学习证书或奖项,亦不得以有关证书或奖项的数量作为甄选准则,以免幼儿家长在小学前阶段催谷子女,影响他们的学习和成长;若会,详情和推行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统计现时全港同时就读两所幼稚园的幼儿人数;若有,人数为何,并按幼儿居住的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统计过去五年,本港入读学前学习班的幼儿人数;若有,人数为何,并按幼儿居住的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若否,原因为何;

(四)有否统计过去五年,本港家庭每月在孩子学习方面的支出(包括学校学费、课外的学习和其他活动的费用);若有,平均的支出款额及其占家庭每月平均开支的百分比分别为何,并按学习阶段(包括学前、幼稚园及小学阶段)列出分项数字;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有否与学术机构合作进行追踪研究,比较在六岁前开始以大量背诵资料方式学习的幼儿与纯粹以游戏方式学习的幼儿,两者在日后不同成长阶段的学习能力差异;若有,研究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教育局由一九八二/八三学年开始实施「小一入学统筹办法」(小一派位),有秩序地分配公营小学的小一学位,同时避免以幼童能力作为收生准则,以减低幼儿教育揠苗助长的诱因。所有学校(包括私立小学)都不能以申请儿童的学业成绩(包括其他学习证书/奖项)作为甄选的准则。

  小一派位分为「自行分配学位」及「统一派位」两个阶段。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若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自行分配学位的学额时,学校应录取所有申请儿童。但若申请人数超过学额时,学校须根据客观的「计分办法准则」录取申请儿童,而「计分办法准则」完全不涉及学业成绩(包括其他学习证书/奖项)。至于统一派位,申请儿童获派的学位,基本上是按家长选择的先后次序,透过电脑程式处理。

(二)教育局没有搜集同时就读两所幼稚园的幼儿人数,因此无法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三)由于一般学前的学习班所提供的活动(例如旨在促进幼童智力发展或培养他们肢体及社交技巧的游戏小组),不受《教育条例》规管,因此教育局未能就问题所提及的学前班提供有关数据。

(四)根据政府统计处于二○○九至二○一○年进行的每五年一次的住户开支统计调查,在二○○九/一○年,本港住户每月用于教育方面的平均开支,包括「购买教科书」、「学费」及「其他教育费用」,列于附件以供参考。该统计调查没有按学习阶段的分项资料。

(五)课程发展议会编订《学前教育课程指引(2006)》,为两至六岁的幼儿订定以全人发展为本的课程架构,以培育幼儿在德、智、体、群、美各方面的全面发展,激发幼儿学习兴趣和培养正确学习态度,为未来学习打好基础。架构的核心为「身体」、「认知和语言」、「情意和群性」和「美感」四项幼儿发展目标,并透过「体能与健康」、「语文」、「早期数学」、「科学与科技」、「个人与群体」和「艺术」六个学习范畴来落实。要注意的是,幼儿在此阶段的学习主要是知识概念的建立,而不是学科知识的研习。学前机构在设计课程时有以下原则:(一)儿童为本──按照幼儿的发展需要及能力,并依据幼儿的经验及兴趣。(二)全面和均衡──兼顾四项幼儿发展目标和不同学习范畴中知识、技能及态度的培养。(三)游戏为策略──以游戏贯穿各学习范畴内容,以综合方式让幼儿能自动自发、主动投入、轻松愉快和有效地学习。

  根据《学前教育课程指引(2006)》第4.2段的指导原则,教育局深信「无论是采用那一种学与教策略,游戏都是一个不可缺少工具」,而「游戏可以说是促进幼儿身心发展的最佳活动模式」。大量背诵教学材料只会磨灭儿童学习的兴趣,窒碍他们的发展,并非有效的学习方法。故此,我们认为无需要进行有关比较研究。



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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