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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在行政长官办公室地下大堂就马尼拉人质事件会见传媒的答问全文:
记者:特首,我想问一下,其实事件已经(发生)三年多这么久,你刚才都说亲自见过阿基诺三世。不过,其实阿基诺到现时一直都是「致歉」而不是「道歉」,现时用的字眼都只是用了最悲痛的歉意,是否等同道歉?以及事件到现在突然有协议,其实突破点在那里?譬如说你觉得当中是否有过中方的压力呢?其实香港对菲律宾的制裁是起不到作用。同时,你是否觉得这个致歉近四年到现时才来,解决是否太长?
行政长官:转捩点是出现在去年十月,我和菲律宾阿基诺总统同时出席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我向阿基诺总统提出两地要妥善解决这件事才可以让我们两地关系正常化,当时阿基诺总统是同意在当日下午我们有一次正式会面。在该次会面结束前,阿基诺总统委派了内阁部长,亦即今日带菲律宾政府代表团前来的内阁部长代表他和菲律宾政府继续与特区政府磋商这件事。
因此,今日我们与内阁部长达成的协议,包括内阁部长向特区政府、向受害者和家属表示的歉意,是代表菲律宾政府的。
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亦向传媒和全社会多次表达,特区政府处理这件事是有决心的、有信心的,而且我们做这件事,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亦是有策略、有部署。所以,过去六个月,尤其是在得到中央支持下,我们的工作取得今天的成果。
记者∶CY,我想问,其实三年前总统都是讲了,即阿基诺三世都讲了regret这个字眼;三年多之后,你争取完之后,都是the most sorrowful regret。其实是不是只是一个寸进呢?政府争取了这么久,争取了甚么呢?以及regret这字眼一般外交层面都是译作「遗憾」,为甚么你会译做「歉意」呢?
行政长官∶今次这是一个整体的解决方案,一直以来,我都向大家讲,首先我们第一服务对象是受害者和家属,而其次我们提出该四点诉求,亦是一个总体诉求。今次菲律宾方面,他们是有诚意解决这件事,而且除了他们表示歉意之外,同时警察总长亦都-这个是菲律宾的国家警察总长,亦向特区政府及受害者和家属,呈交了一个书面公函表示歉意。所以今次这个解决方案能够得到家属和受害者的接受,我们认为,菲方他们是尽了最大努力,而这个结果应该可以接受。
记者:究竟信中有否提到apology这个字呢?还是都是用regret这个字呢?还有,就指菲律宾方面都做到很多东西惩处官员,但是回看林雯洛,其实他最后都是撤销控罪,到现在也不需要负上责任。其实特区政府对于这个问题是否满意?
行政长官:惩处这个问题还未完成的。正如我刚才和大家说,惩处的工作仍然进行中。还有一些调查,无论是行政方面的,又或者是刑事方面的惩处仍在进行中。菲方向我们保证,他们会向我们继续交代进度。
记者:你曾经和内阁部长代表菲律宾政府去谈和磋商,其实想问今日有没有和马尼拉市长或市议员洪英钟谈过呢?角色是甚么?和最重要想问增加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行政长官:有三个方面的。一方面就是内阁部长是代表菲律宾总统和菲律宾政府的,这个在我去年在Τ里和菲律宾总统见面时,菲律宾总统当面就这件事继续通过内阁部长来商谈。今日一共有发言的,我们见面时发言的有内阁部长,亦有马尼拉市长,今日没有来但向我们呈交了一封公函的就是菲律宾的国家警察总长。这三方面代表菲律宾方面在这件事上面有关的部门:一个就是警察部门;因为这件事发生在马尼拉,所以马尼拉市长亲自来了,亦在会议上表示了歉意;另一个就是国家层面,就是由内阁部长来代表。所以今次这个会议菲律宾需要负责的不同层级和有关方面的官员,他们都有出席或者呈交公函。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47分